•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几个问题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3-8-21 8: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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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一支极为活跃的力量,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讨论。

    中小企业为什么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银行信贷或资本市场歧视,而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不高,近年来经营效益持续下降,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过高。1997年后社会就业形势日渐严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战略举措被提出。在这一特殊背景下,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渴望在缓解资金约束的基础上,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中小企业存在的严峻问题,客观上注意不够,在讨论融资问题时大多都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企业素质问题。
    我国的中小企业是一个包括多种组织形式复杂的企业群体,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利用市场供求缺口,获得了引人瞩目的发展。买方市场形成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困难逐渐加剧。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一是管理水平低下,设备落后,技术创新能力低。相当多的中小企业技术装备超期超负荷运转,严重影响产品质量。1998年一季度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大企业为93.3%,乡及乡以下独立核算小企业仅为70.2%。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研究所的调查表明,样本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率平均为0.5%,大、中、小企业平均水平分别为0.78%、0.34%和0.37%。中小企业由于创新投入少,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技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二是产业组织不合理,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低。大中小企业都争当“主角”,生产最终产品,“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十分突出,零部件专业化协作、工艺专业化和技术专业化协作水平都比较低。如机电工业外购零部件占机电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45%,美国这一比重则高达80%。三是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煤炭、石化、机械、冶金、建材行业中小企业比例过大,盲目无序竞争,导致行业产品销售不畅,效益下降。不少低技术装备的中小企业大肆生产低劣产品,污染环境,造成大量无效、低效供给。
    从企业负债与盈利情况看,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低下。1997年,我国独立核算大型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为60.46%,中小企业为69.00%,高出大型企业约9个百分点。从盈利水平看,中小企业资金利税率1993-1995年3年间下降了60-70%。1996年,中小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为26.8%,大企业为31.7%,比中小企业高出约5个百分点。从亏损状况看,目前国有亏损企业中中小企业占80%以上,亏损面远远大于大型企业。
    近年来中小企业改制发展很快,大量中小企业改制流于形式,短期行为倾向严重,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则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据人民银行课题组对100余家国有企业自1993年以来改制情况的调查,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改制中都存在通过“母体裂变”、债务重组等方式悬空银行债务的情形。贵州铜仁地区中小企业在1999改制过程中72.7%的银行贷款本金、92.1%的利息就被悬空、逃废。银行投放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流失严重,不仅影响金融安全,也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加大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困难。中小企业自身条件有限,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异常困难,只能以内源融资为主,逐渐出现了引人注目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组建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是否可行?
    当前,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问题上,国内经济学界流行一种观点,即认为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应该是银行贷款,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的希望寄托在商业银行推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方面。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不少人提出应当组建新的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些观点看似有理,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它忽略了一些基本的事实:第一,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国内外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如美国的中小企业,在成立2年内,有23.7%的失败,4年内有51.7%的失败,6年内有62.7%失败。由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必然是高风险的,这不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将进一步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是得不偿失的。第二,中小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非常困难,大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虽有较高的失败率,但成功的创业却将带来高额的创业收益。银行信贷融资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如果中小企业发展中以银行融资为主,则银行承担了融资风险,而不能分享企业成功带来的高收益,导致银行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动力。正因为如此,各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历程表明,希望建立以银行为主渠道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是不现实的,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收缩体现了银行管理的客观要求,对此进行过多的指责是并不可取的。第三,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存在资金筹措、信息收集、强化监管等方面的诸多困难。首先,由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极广,要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势必要建立数量庞大的中小金融机构,需要巨额的自有资本金。在财政无力筹措这笔资本金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各地自发地组织,将出现一大批经营风险极高的小金融机构,带来资金乱拆借等问题,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金融风险。其次,中小企业发展之初,不仅资金缺乏,而且由于管理水平低下,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金融机构要了解其真实的经营绩效和发展前景将付出高昂的信息费用。在企业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又缺乏充分信息的情况下盲目放贷,带来的必然是一大批新增不良债权。再次,在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下,金融机构的贷款收益率受到严格的控制,新组建的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也将由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而缺少足够的信贷动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也就难以真正改观。反之,如果放开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利率,那将从根本上冲击现有的金融管理制度,在宏观经济尚不稳定、金融监管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将是非常危险的。我国已组建了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1999年底时,全国即有城市商业银行近百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近4万家,联社2000多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29家,全类信托公司223家。它们大多艰于维持,是中国金融风险最高的机构,迫切需要强化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发展。银行业是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不考察这些实情,贸然组建一批新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不仅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无补,还可能加大金融风险。一些人以个别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较好论证新组建中小金融机构的合理性,完全是一叶障目的说法,是非常危险的。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怎么解决?
    从各国经验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改善,基本的出路有两条:一是通过建立大中小企业合理的产业分工链,充分利用大企业的商业信用和内部融资能力,加快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优化。二是通过建立从事风险投资、获取风险投资收益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创业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前者主要适用于一般的中小企业,后者则适用于具有技术创新潜力、能够依靠技术或产品优势自主发展的企业。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看及长期影响看,这两方面工作的开展不仅是解决中小后者融资困境的基本出路,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
    首先,加快大中小企业合理的产业分工链建设是整合经济中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范围广,不少是在短缺经济的特殊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随着产品过剩压力的加大及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客观上要求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链,防止恶性竞争的不断发展。由于参与产业分工链的中小企业都具有依托大企业以自救的初衷,可以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不仅可以推动生产要素的重组和流动,也有助于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
    其次,通过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具有技术、产品优势和创新潜力的新兴企业一直是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整合产业组织结构的潜力,克服此类企业的融资瓶颈具有更大的紧迫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中介机构,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创新型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领导班子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及财务制度与引进外部资金同样重要,利用投资基金从两方面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再次,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还具有优化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创始于美国,几十年来,为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奠定了基础,已成为美国经济增长强大的动力和创新、创业与创造奇迹的化身。我们所熟知的一些大公司,如英特尔、苹果、微软等等,在企业规模很小的创业阶段都曾得到过创业投资基金的关照和帮助。我国目前正处在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一方面要加快大中小企业的产业分工链的建立,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快创业投资的发展,为企业创新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政府要做什么?
    加快大中小企业产业分工链建设,加快创业投资的发展,都需要政府发挥特殊作用。在现阶段,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和法规保障,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条件,而不能扭曲市场的作用,降低市场的功能。
    第一,要依靠市场机制,为大中小企业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及资金融通链创造条件。政府既不能越俎代庖,又不能无所作为。要避免前两年出现的一哄而起,强迫命令、“拉郎配”的问题,着眼于为企业行为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社会保障条件。在财政能力约束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一直未能有效地建立,企业购并重组中的冗员消化已成为各企业面对的一大难题,条条块块出自本位利益的掣肘也常常使企业重组行为步履维艰,这些已成为各级政府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二,根据创业投资业发展的现状,及时采取资金供给、制度保障等措施,推进我国的创业投资业的发展。由于创业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国政府都程度不同地参与创业投资产业的发展过程,具体参与方式有三种模式:一是资本供给主导型模式,政府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如比利时政府在1980年发起由独立的私人管理的创业投资公司,荷兰政府在1996年通过混合基金的形式提供创业资本供给。二是环境创造主导型模式,政府工作重心是改善创业投资环境,为民间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如美国政府通过调整税收和放宽保险公司的养老基金使用的方法刺激创业资本供给。三是混合型模式。采取这种模式的政府一方面通过联合发起或独家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另一方面则为民间创业投资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考虑到政府行为的优势和成本,在创业投资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政府应采取不同的扶持方式。在初始起步阶段,政府需要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一旦投资基金有了较大的规模,政府就要坚决停止资金供给,转而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为主。
    第三,改革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企业创业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成功发展的中小企业一般都与一定的人力资本优势密切相关,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让人力资本、技术要素参与分配,通过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风险股等制度安排形成对创新者、创业者和投资者的激励机制。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参考美国中小企业中普遍推行的股票期权制度,即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用事先约好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认股权,从而建立起一种将关键人物同企业发展前景紧紧绑在一起的企业激励机制。
    第四,要突破现有公司制度的限制,大胆实践,建立使投资人与经营者权责利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的公司制度。事实证明,有限合伙制即两合公司是一种能够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的公司制度。在有限合伙公司中,经理人员是负无限责任的合伙人,其它投资者如投资基金只是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这样把投资基金投资人和经营者的权责利紧密结合起来,既能防止投资基金权益受损,又便于创业人员充分利用投资基金或大企业的资金和信誉,加快企业发展。
    第五,要加快金融创新,加大股票市场对创业投资的促进作用,为创业投资提供退出的通道。创业投资运行机制的基础是有利于创业投资股票或股权转让的市场,政府必须大力推动具有较强成长性、技术要素丰厚的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现阶段应当在努力规范我国主板市场的同时,加快组建二板市场及产权交易市场。在内地二板市场尚未开放前,可以积极利用香港二板市场,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兑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