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者退到哪里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3-8-21 9:09:54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文/荣桦

    如果创始人价值得到承认,“退出”就不一定是坏事,对个人来说,也可能是意味着“兑现”、“行权”时刻的到来,熬到“兑现”退出,可能是未来创业者的最终理想。

    陈荣珍、张巨声这一对竞争了大半生的同城家电兄弟,在同一天被同一个上级解职了,听到消息一时真不知该做何反应。理智上也清楚,他们这一辈老企业英雄的退出是迟早的事(尽管有的地方也可能会给他们一个“终身总裁”的恩荣),这两年也看多了像实达叶龙、康佳陈伟荣、乐百氏何伯权等创业型企业家黯然退出的故事,还是忍不住为此神伤。
    从1999年起,一些媒体就在关注中国企业的换班问题,认为“中国企业进入换班高峰”,研究“老板的退路”,分析“创业型企业家的7种出路”。的确,新陈代谢是自然规律,但这里面也有一个怎么退出的问题。企业家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一个特殊群体,我们的社会包括企业家自己,对这个群体的新老更替规律,还缺乏足够认知。从企业家自身讲,需要对自己创业者的角色进行再认定;在股东和社会来讲,需要对创业者的价值进行再认定。

    他们的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 
    中国现在的优秀企业,不少是在缺乏足够投资的情况下,由创业型企业家带领团队一点一点自我滚动积累干起来的,“白手起家”四个字用在他们身上再贴切不过了。企业干到一定规模,1990年后国内资本市场出现了,才开始改制上市;到后来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大小股东)的意志渐渐加强了,创业型企业家(尤其是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家)在接近退休年龄的同时,渐渐发现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进程中,他们的地位角色有所变化。
    种种迹象表明,一场重建董事会的企业革命,即将在中国企业界展开。公司治理的中心舞台,将由创业者(管理层)转移到董事会(股东)。大股东(不管是政府还是私人股东)的意志,将主宰企业和企业家的命运。
    在美国企业史上,整整延续了一个世纪的投资者与创业者(管理层)争夺公司治理权的“治理之战”,主战场就在董事会,战利品就是争夺董事会的主导权。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美曾经出现过一个“摩根时代”——JP摩根公司的代表通过资本运作整合钢铁汽车产业,一度控制了多家公司的董事会。到1914年,迫于公众的批评和政治上的监管,摩根公司的代表于同一天从30家公司的董事会中匆忙撤出,一群新型的管理院校出身的职业CEO慢慢接管了美国大公司的治理权。但从那以后,企业家和投资人之间,就达成了一种“神圣契约”:你用我的钱为我创造更多的钱,我在你创造的财富中分一块(股权、认股权、创始人否决权)给你。

    寻找延长生命周期的路径
    这是一个规则清楚妥协共治的新生态,不再是在一片荒漠上横空出世的激情的英雄生态。适应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游戏规则,接受了股东意志和董事会的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是一种进步。中国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性质与西方企业不同,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大势所趋,就创业型企业家来说,是找到了一条延长自己生命周期的路径:进入更多公司的董事会担任职业董事。企业家也许60岁就要退休,董事却可以延长到70岁。
    另一方面,社会和股东该如何再认定创业型企业家的价值呢?周其仁教授有过一个精彩论断:缺乏产权激励的中国企业家,同样可能有足够的激励,那就是“控制权激励”——说不清企业是谁的先不说,反正只要我在控制就行。但是,如果一旦控制权面临股东意志的强力挑战,接下来的反应自然就是回过头来重新寻找对企业股权的分享甚至控制。 
    最常用的办法,就是“管理层收购”(MBO)。万盟公司董事长王巍博士去年有过一个谈话,题目叫“MBO,企业家心照不宣的一根敏感神经”,如“春兰改制”、“TCL制变”、“乐百氏合资”、“万家乐栈道”、“四通老路”、“华晨财技”,企业界近年做了种种尝试,但不管哪一种尝试,成功的前提都是大股东的认可,主要是政府大股东的认可。有的地方,有的时候,政府大股东想激励企业家“可持续发展”搞好企业,或者不想再让企业亏损下去政府背包袱,就可能默许或支持;有的地方,有的时候,政府可能觉得企业家“过分”,“不听话”,搞独立王国,就不愿意企业家真正掌控企业;有的时候,政府觉得企业家能力不够,甚至想“瓜分国有资产”,就会被辞退调动,犯法的当然绳之以法。
    如果创始人价值得到承认,“退出”就不一定是坏事,对个人来说,也可能是意味着“兑现”、“行权”时刻的到来,熬到“兑现”退出,可能是未来创业者的最终理想。企业家都会老去,但只有尊重老一辈创业型企业家价值的社会,才会创造出更大的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