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6-2-10 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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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看起来并不复杂,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时常引起一些歧意。主要是一些人望词生意,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理所当然,它应承担有限责任。其实这种认识是将公司的责任与公司投资人的责任相混淆而产生的一种误解。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本身与其投资人虽然在利益上休戚与共,但他们却分别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投资人向公司投资,进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但他却不直接对外发生关系,故法律规定,他只以自己投入公司的资本及其收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可。而公司由于是投资人投资的载体,由投投资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它来承受,它是与交易相对人联系的当事人,因而由交易产生的利益由它接受,产生的债务也应由它
    全部承担。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规定是明确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要以其全部的资产承担责任。那么这种情况是属于什么责任呢?有人说这是有限责任,因为在经济生活中,公司的负债超过其资产的情况并不鲜见,于此情况,公司的全部资产是不可能全部清偿债务的,它将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后,仍会有一个债务余额,公司就此破产,则这部分未清偿的债务就须依法免除,可见它承担的偿债责任是有限的。这种看法表面来看似乎有些道理,但在实际中却难以自圆其说。公司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必须拥有一定的财产,它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基础。如果公司的债务超过其资产额,它将全部资产都用以偿付债务,公司所剩为零,我们还能说它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吗。即使承认它是有限责任又有何意义呢,这是其一。其二,如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据法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他承担责任的基础只能是他的所有财产。如果一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分担的负债超过其财产额,他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用以承担债务,仍不能完全偿付债务的,我们能说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吗?这与公司的上述情况应该是相同。据此我们说,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身它们承担的应该是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