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上非法证券经营者的当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6-11-9 11:52:52
    作者:文刀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别上非法证券经营者的当 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近段时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经营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发生,不断有投资者上当受骗,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公安部携手证监会,于日前启动了打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集中行动。

       

        从本市情况看,近些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从事证券经营活动的情况也不断发生,且有上升趋势,亟需展开严打行动。

       

        识破非法证券活动伎俩

        非法证券活动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花样不断翻新。其主要手段是:通过拉网式的分号段不停拨打电话等方式,寻找投资者;以领取重要资料、推介高收益投资产品、帮助股票解套等理由,吸引广大不知情的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到公司,再由经过训练的公司员工以蛊惑人心的语言,编造公司发行股票行为已获地方政府批准,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以转让股票的形式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以发行原始股的名义诱骗投资者,而且承诺一段时间内无收益退款等,骗取投资者大量投资款,从中获利。

       

        非法证券活动危害大

        非法证券机构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各种名义经营证券买卖:有的打着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的幌子;有的号称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驻中国代表处,为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有的甚至搞连锁经营,扩张趋势迅速,危害面广。如上海某资产管理公司自今年2月至7月陆续成立了53家分公司,另外还有很多的加盟连锁店。

        这些公司往往虚假注册,资产容易转移,证据容易销毁,人员容易潜逃。他们的违法行为手段隐蔽、迷惑性强。上当受骗者中有不少是退休、下岗等低收入者。

       

        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任何公司和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均应经证监会核准;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应当经证监会批准。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此,本市公安、工商、证监等部门将协调行动,合力打击上海非法证券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共收到非法证券活动的投诉164件;今年截至9月底,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投诉已达291件。2004年至今,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共受理此类案件608起,其中立案139起,破案53起,涉案金额1.6亿元。经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起,其中3起一审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其余6起尚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或法院审判过程中。

        需提醒广大投资者的是: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有关“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的规定,投资者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不承担任何偿付责任。

       

        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