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方式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8-1-21 21:18:43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股票的发行方式是指发行公司采取什么方法和渠道使自己的股票为投资者所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对股票发行方式的选择,对于发行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选择适合公司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心态的好的发行方式,可以使公司及时募足所需资本,保证经营计划的实现。
股票发行方式按照中介人参与发行股票的程度分类,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方式。直接发行又称为自营发行、代销或推销,这种发行方式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责任和风险,而股票发行的中介人--证券经营机构只是做协助性工作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股票,承销机构按委托的价格销售股票,在发行期结束后,销多少算多少,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公司,不承担风险,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有关费用。间接发行又称为委托发行或包销,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发行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发行,由证券经营机构包干,收取股票发行的差价收益,承担发行风险。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先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股票发行人的全部股票,然后,再将股票转售给投资者。证券商包销股票,是用略低的价格从股票发行人手中买进股票,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卖价与买价的差额则为证券商的包销收入。对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股票,证券商不能退还发行人,必须自行承担风险。以上两种股票发行方式各有利弊,直接发行可使公司控制发行过程,发行成本也较低,若在内部发行,则无需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资料。但这种发行方式费时多,社会影响小,不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且需要一定的专职人员。间接发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募足资本,且手续方便,风险较少,还可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司知名度。不足的是,发行成本较高,且要向社会提供发行股票的有关资料。
股票发行方式按照是否办理公开发行股票审核事宜分类,又可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办理有关发行审核程序,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公司,可以申请股票上市成为上市公司,也可不必申请上市。公开发行使股票的发行面广,有利于股权分散,有利于克服垄断,有利于提高发行的质量信誉,因而,有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大多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是指发行公司不办理公开发行的审核程序,股票不公开对外销售,只向公司内部职工或特定对象定向出售,如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就是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由上述知,公开发行可以是直接发行,也可以是间接发行;直接发行可以是公开发行,也可以是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只能是直接发行;间接发行只能是公开发行。中国公司法强调: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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