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谈谈网上开店办照税收问题.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8-6-5 14:15:22
    作者:爱源06号客服 文章录入:网友(卡布基诺001)
  •      一直以来都会有很多加盟商咨询网上开店到底是否需要办照是否需要交税。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我们不是政府机构没办法负责任的说不收;但是如果说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一段时期内不会收税,又会有较真的加盟商提出国家税法有明文规定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交税。你们怎么无视国家法律,网上销售不纳税不是违法么?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北京的互联网个人用户在网上开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在此谈谈我对网上开店办照税收问题的看法和理解。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是一个已经争论了进10年的老问题了,这些年里人大代表们提出了太多的相关提案,但是这些提案一直处于搁置状态。作为一名在互联网行业从业七年的IT人,在我看来:提出这些提案的人大代表们并不了解中国互联网的实际情况,网上开店是否应该收税毋庸置疑,但是绝对不是现在!

        实际上很多企业在网上经营已经缴纳了税费,例如我们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概有10%-15%用来纳税,不缴税的通常是个人网络创业者,无论他们从事的是B2C还是C2C,他们的经营对中国的现状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最大的意义便是提高了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程度,他们的宣传让越来越多的网民认识到网上购物这种消费模式,同时也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而且繁荣了国家经济。另外目前国内大多数的网上交易,交易金额都很小,对这部分交易进行收税显然是得不偿失。

        前段时间有一位山西的有意向加盟商由于对电子商务的行业不太了解,怕我们的经营方式违反工商税务的相关规定,于是去工商局咨询,接待他的工作人员听了他要网上开店销售的计划之后很是迷茫,问到:“在网上也能卖东西?怎么在网上卖呀?在百度上还是网易上?”。大部分地方执法部门对互联网行业对电子商务的不了解也直接导致了短期内无法实现网络销售办理执照和收税。

        2007年3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性意见(暂行)》,在该指导意见中,商务部对网上交易的行为、原则、交易双方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并提醒交易双方应保存网上交易记录。但是并没有提出网上交易税收问题,而且这样的指导性意见虽然提出了要规范各种交易行为,但却没有规定惩罚等相关执行细则,实际意义不大。
        
        2007年12月1日北京开始实行的网上开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让很多网络创业者们郁闷了,大家开始探讨这样的规定到底能否执行下去,是不是国家马上就要开始收税了。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网上开店是作为一种低成本创业的手段来看待的。但是有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必须花时间办理,必须花费手续费用,必须有一部分沉淀资金。这对于大多数网络创业者来说大大的增加了运营成本。

        而这样的规定真的能贯彻执行下去吗?电子商务的最大优势就是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地点,虽然北京有地方性法规限制,但是如果用户把网站放在外地服务器上,或者把经营地址写成其它地区,北京的执法人员又如何处理呢?比如C2C交易额占总额80%的淘宝注册地在浙江,怎么去规范?问题还不止是宏观上的条例推广与否,更麻烦的还在于具体的操作上。对每个网上商城庞大的交易量和琐碎的交易额进行跟踪监管,需要的追踪处理等信息技术支持如何满足?对于虚拟物品,怎么计算利润?比如网上代充手机费、Q币、游戏点卡,甚至卖店铺模板的利润往往很难界定。另外,也不容忽视的一个现象是,网店的业主有很大一部分是大学生,很多学生都在此获得了最初的从商经验,但是学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没办法办理执照。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国家或者地方规定之能是一段时间内的一种尝试,真正规范网上交易是一件很复杂的长期工程,对于这种规范国家相关部门还处于摸索阶段,我想短期内是很难拿出可操作性强的方案和法规的。

        有意从事电子商务的朋友们没有必要在这个电子商务的普及阶段杞人忧天,担心国家管制,担心国家收税。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看的很远,现阶段的工作重心是培育市场,鼓励人们通过网络创业。国家会在一段时期内观察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并尝试着制定一些指导性意见,但绝不会在电子商务刚刚开始普及的时候就盲目的严格监管、提高从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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