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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长沙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 业之都的办法》--------每年拨款亿元设立创业扶持奖励基金 2008年9月17日,长沙旨在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动员全民创业、扶持初始创业、鼓励“二次创业”,放宽创业限制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通过一系列的扶持举措“打造长沙创业之都”。”,长沙的创业者将迎来一个创业发展的“春天”。 举措一 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关键词】财税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区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设立创业扶持奖励基金,并逐年递增。创业扶持奖励基金用于支持初创型、中小型、微利型、科技型、就业型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业、农业、商贸、科技等专项经费,应确保10%以上用于扶持初创企业。落实初创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吸纳再就业人员的工业企业,可按所安置的再就业人数享受税收优惠。 2008第三届湖南创业项目展览会组委会 2008年9月22日 发件人:陈慧琳 电话:0731--571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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