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约收购相关问题解答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8-12-1 1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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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收购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要约收购业务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要约收购期间(包括股票停牌期间),可办理有关申报手续。(2)应正确填写上市公司、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申报类别、收购编码等相关内容。(3)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4)预受要约、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均可以撤销。(5)已申报的当日可以卖出,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6)经确认的预受要约流通股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投资者如何进行要约收购?
     
      答: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关注报告书中的特别提示和收购目的等重要内容,并关注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如果要约期满时满足生效条件则要约收购成功,否则要约失败,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