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在中国股市中损失最大?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9-5-5 8:37:37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蒸蒸日上,举世瞩目。但近几年来,中国股市却背道而驰,每况愈下,完全丧失中国经济风向标的作用。为此,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中功勋卓著的中国政府,频频推出举措,企图改变这一状况。然而中国股市一改往日“政策市”的特征,对政府的举措或是无动于衷、或是反应昙花一现,跌势不止,数以千万元计的财富仍然每天从中国股市中蒸发消失,令中国股市的各方参与人损失惨重。

      迄今为止,谁在中国股市中损失最大?或许大家会不约而同的指出,中国股市的投资者损失最大。

      其实不然。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分二类,一类是不流通股的股东,另一类是流通股的股民,这两类投资者在中国股市中的每股投资成本大不相同。整体而言,只要中国股市平均每股市值(或者净资产值)没有掉到一元以下,不流通股股东的投资在中国股市中就根本不会有损失,不但保本,还有可能盈利,损失的只会是流通股的投资者。

      从金钱财富的角度看,损失最大的是中国股市中的流通股股民,然而从融资的角度,却是拟在中国股市招股上市或是已经招股上市的国有企业,因为它们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低成本、高效率地融资了。中国股市的融资功能大打折扣。

      想当年,为国企脱困、为国企改革迅速筹集大量急需资金,是创建中国股市的目的之一,为此在中国股市的招股方案中设立了股权分置制度。

      回顾历史,平心而论,股权分置制度得到了中国广大流通股股民投资者的支持和拥护,为中国股市的迅速创建、高速发展,为国企改革在短时间内迅速募集到急需的大量资金立下了汗马功劳,完全实现了设立股权分置制度的初衷。

      而今天,国企还能依靠股权分置制度,低成本地在中国股市迅速募集到急需的大量资金推动改革、完成改制吗?似乎不可能了。因为,在对中国股市进行投资时的价值评估体系中,人们已经把股权分置制度当作不存在了,股权分置制度 “武功全废”,换言之,股权分置制度现已名存实亡。

      股权分置制度为什么会“武功全废”?为什么会名存实亡?有人讲,是拟在中国股市招股上市或是已经招股上市的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所导致。但中国经济年年增长,有目共睹,举世公认,说拟上市或已上市的国企整体经济效益都差,理由不能成立。有人讲,“一股独大”、“大股东丧失诚信,掏空上市公司”,使人们对中国股市丧失了信心。可 “一股独大”、“大股东丧失诚信,掏空上市公司”,并非股权分置制度独自专有的特征现象,其实在世界上其他没有股权分置制度的股市中,也屡见不鲜。

      按照股权分置制度,国企招股上市,不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是一元一股,而流通股股民的投资却是好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一股,股票还未上市,招股完成后,无需经营,国企不流通股股东的投资立刻已经巨额增值,不但绝对保证招股后国企不流通股股东的绝对控股地位,而且还使不流通股东获取根据股本、而不是根据实际投资额比例分红的巨大利益。然而,流通股民并不觉得吃亏,因为根据该制度,不流通股的不流通,正好为流通股在中国股市中创造了“四两拨千金”的机会,即在中国股市中实际代表并反映上市公司整体资产价值及损益状况的不是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而是流通股。流通股的作用和波动被放大,流通股民在中国股市中博取价差(或曰投机)的机会大大增加。于是,流通股民 “堤内损失堤外补”,在公司中丧失的利益可以用股市中获取的机会来弥补。事实上,早期上市公司的分红多是转增股本,不流通股东主动放弃分红提取现金的利益,更增加了股市中博取价差(或曰投机)的机会,于是中国股市整体市盈率冲到四五十倍以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同所有制度优缺点并存一样,股权分置制度也存有(重大)缺陷。但股权分置制度的相对公正之处,在于她以政府信誉保持了中国股市投资者各方利益的相对平衡,令流通股民与不流通股东各得其所,相得益彰。

      然而,这一制度的实质内容,在后来的中国股市发展中发生动摇,并在2001年前后被彻底破坏。

      首先,不流通股可以在不同国资主体间转移,令所谓股份“不流通”名存实亡,尽管范围有限,实质已经“流通”,因而要求在非国资主体之间转移的呼声也就理所当然。其次,非国企也利用股权分置制度招股上市,募集大量资金使不流通股东的投资巨额增值后,不流通股东利用分红,迅速合法收回投资,令不流通股民的利益和政府信誉受损,有苦说不出。而最具摧毁力的是在中国股市中以市价(或净资产值)进行所谓“国有股减持”,实质破坏了股权分置制度的相对公正基础,因为这造成股权分置制度创造给流通股民博取价差(或曰投机)的机会消失,单方面使流通股民利益受损,并且对此没有任何制度上的补偿。股权分置制度名存实亡、武功全废的原因就在于此。

      需要指出的是,股权分置制度,在中国股市这些年来的招股过程中,形式上从未中断或变更实施过。股权分置制度的前期成就及后期相对公正性的动摇与破坏,是近几年来,政府及相关各部门通过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各项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切实保障流通股民利益”的综合结果,也可以说是法制的结果。

      但是,这一结果,最初令中国股市的投资者都感觉公正,现在却非如此,至少流通股民觉得对他们不公平。这就让人不得不对中国政府在制定股权分置制度后、尤其是近几年颁布的股市政策措施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中国政府是中国股市的管理者,也是中国股市政策措施的制定者,同时还是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因为她是投资中国股市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在中国股市政策措施中,提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切实保障流通股民利益”的口号是否妥当,姑且不论,中国国资委与中国就中国股市政策措施联合发文,无可避免地让人感觉:中国股市的管理者、政策制定者与股市部分投资者(比如国企股东)的角色混淆、利益捆在一起了。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措施方案,为什么总是偏向不流通股东?联系到当年鼓吹“国有股减持”的权威人士,现在又在发布中国股市干脆关闭算了的主张,这让流通股民不得不担心:中国股市到底是资本融资场所,还是从流通股民处捞钱、与民争利的场所?拆摊子,是不是准备让不流通股东“捞了就走”?

      市场的任何投资者都是自由平等的。任何市场的管理者以及管理市场所依据的政策措施,都必须保障市场投资者的平等,维护市场的公正。只有这样,市场自然就会体现效率与公平。否则,投资者有不参与或退出市场的自由,结果自然是市场萎缩,效率与公平无法存在。

      从这一角度看,目前在中国股市中的最大损失者,是中国股市的管理者——中国政府,因为五十多年树立起来的中国政府为民谋利的公正形象在中国股市中受到了质疑。

      清华大学秦晖教授曾经告诉我们: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句话不如改为“市场经济是公正的经济”更为确切。公正至上,效率与公平皆在其中。

      中国股市围绕股权分置制度发生的现象,印证了秦晖的上述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