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2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zxx0821) -
天津市出台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政策以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户服务热线96266接到针对该政策的咨询电话已经超过1000通,其中多数问题都是针对相关政策和提取程序等方面。针对目前购房者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作出以下回答。
购房时间必须吻合要求
“职工购买住房,想一次性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须在今年6月13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该关负责人强调,有些购房者在6月份前已经购买了商品房,并想按照新政策提取父母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但因时间不符不能提取。提取合计金额有限制
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还应当关注其可提取金额限制。首先,未使用住房贷款者,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其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者,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另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有贷款夫妻账户禁取
如父母其中一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用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该账户持有者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都不能再提取。例如,购房者父亲的账户已经用来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父母双方的公积金账户都不能提取余额,但其配偶父母和夫妻双方的账户若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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