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住房制度 平衡公积金使用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26: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hjjbaby)
  • “实际上,货币补贴政策并不是强制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述负责人说,在各地具体操作过程中,补贴对象、标准和进度差别很大。现行的房改政策在提出货币补贴对象准入门槛的同时,并没有对职业和身份进行细分。以离退休人员为例,国务院23号文虽然没有做出特别规定,但离退休人员也属于“职工”范畴,从理论上讲,只要他们的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都可以享受货币补贴。但在具体落实中,差别很大。一些地方和单位出台规定,优先解决离退休人员的补贴,而许多地方至今仍有大量离退休人员尚未享受到住房补贴政策。公务员、教师等群体也面临类似的问题。

    补贴发放的进度也各不相同。据该负责人介绍,一些城市直到2006年左右才开始进行货币补贴,“各地情况不同,必然有一个过程,只能一步一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整,货币补贴标准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情况逐渐凸显。比如许多城市货币补贴“达标线”仍以经济适用房价格为标准。但随着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收缩为低收入家庭,公务员、教师、企业职工等中等收入家庭不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只能购买商品房。相对商品房市场的高房价,多数单位现行的补贴标准几乎是杯水车薪,“从近几年各地反馈看,许多地方货币补贴效果越来越差。”上述负责人说。

    更突出的矛盾是,条件较好的单位,房改之前职工的住房基本上都达标,基本不需要通过货币补贴解决“遗留问题”,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在地方的中央企业甚至大幅提高补贴标准,住房补贴成了变相福利。而条件不好的单位,职工住房标准低,需要解决的量大,但补贴资金又十分紧张,补贴工作进展缓慢。这一问题在小城镇更为突出。

    “尽管23号文要求财政和单位共同出资发放补贴,但实践中,单位承担了主要责任,公共财政对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支出仍然不够。”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的同时,也要研究如何通过财政支出,加大对职工购房的支持,使补贴政策起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