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27: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paijie89)
  • 缴纳公积金的人常常会担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符合什么样的条件,要提供哪些资料,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基本条件及应提供材料:
        (一)退休:1、申请报告一份。
         2、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死亡:1、办事人申请报告一份。
         2、提供医院或所在单位送交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由配偶办理,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父母)子女一人代为办理的,应出示所有继承人经公证后的放弃证明文件 一份;户口簿或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办事人、已故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新购商品住房:1、申请报告一份。
         2、由房管部门监制的正本、副本、备案三本中的任意两本商品房正式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其中一本已办理按揭贷款的,需出具 按揭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出具相关产权登记证明与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收据或完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新购二手住房:1、申请报告一份。
         2、甲、乙方已签发的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
         3、变更后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契税完税****、交易费用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房产交易材料收件清单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新建或翻建住房:1、申请报告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建设工程许可证或开工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相关缴费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六)大修住房:1、根据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不同要求,可分别由本市以内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现场鉴定报告一份
         2、由有房屋建筑资质单位依据鉴定报告出具的维修预算书一份。
         3、提供房屋大修所发生的费用****(不少于房屋大修前市场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调出本(县)市行政区或考研(在职进修或带薪走读除外):
        1、申请报告一份。
        2、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介绍信、商调函、竞聘文件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安机关出示户籍转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出境定居:1、申请报告一份。
         2、原所在单位证明一份。
         3、公安机关出示户籍转移证明一份。
         4、护照及居住国国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申请报告一份。
         2、市、县劳动伤残鉴定委员会出具1—4级伤残等级证明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十)企业买断工龄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辞职:
        1、申请报告一份。
        2、与单位签定的买断工龄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以及辞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劳动、民政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出具已满2年未再就业的证明一份。
        4、本市行政区以外已重新竞聘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十一)危重疾病:1、申请报告一份。
         2、单位证明一份。
         3、县以上二级甲等医疗单位确诊为危重疾病(如:癌症、尿毒症、肝腹水、中风瘫痪、白血病等)的诊断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5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十二)其它非人力可以抗拒和避免的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重特大交通事故等):
        1、申请报告一份。
        2、所在单位与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一份。
        3、相关部门出示的现场勘查意见书一份。
        4、因突发事件造成房屋维修费用高出2万元、相关经济损失超过4万元的证明、证(票)据一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十三)偿还住房贷款(无间断连续还款满一年,每年均可提取一次,且提取额不得大于实际还款额):
        1、申请报告一份。
        2、贷款证明(商业贷款应提供按揭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一年内全部有效还款单据(存折)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应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如符合条件,可持以上材料来中心领取“全椒县住房公积金提取结转审批表”一份(共五联)回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时应由有关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原单位改制、撤销,应由新组建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代为办理。上述材料提供齐全,管理部应在5个工作日(月末与银行间结帐除外)内办结提取使用相关手续(属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还清15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
        (二)本市范围以内,公积金的提取不直接结算到个人,当事人在办理手续的同时,应详细提供开发商或其所在单位开户行名称及其帐号(账户在会计核算中心的不需提供)。
        (三)除偿还住房贷款以外,符合上述其它条件的只可提取一次,所提供材料一年内有效。其中,大修以实际发生费用确定提取额,其它则以合同、协议等文件签发的日期确定提取额。
        (四)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应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证明书;属单位委托的,所在单位应出具委托证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均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除死亡外,因以上原因,当事人需提取夫妻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