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30: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岐黄)
  •   出现哪些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终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自审核批准的次月起生效,如出现下列情况,中心可终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1)申请人申请终止的;(2)贷款本息已还清的;(3)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的存储金额已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4)借款人发生不良信用的;(5)中心认为不宜继续适用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其它情形。

      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有几种方式?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切实减轻借款职工的还款压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款人及其配偶可选择以下几种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方式。1、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2、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方式。1、借款人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并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2、借款人已按借款合同正常还款 12 个月以上,并经贷款银行批准,允许一次性还清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委托承办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信息;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一次性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3、贷款银行开具的同意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证明;

      4、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存折或还款明细;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已办理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的;

      2、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20000元,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一次,提取还贷金额可至百位;

      3、申请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1、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每月还款额。2、每月还款额不变,自动缩短贷款期限。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公积金贷款,涉及缩短贷款期限的,仍执行原约定贷款期限的利率。如遇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原定贷款期限执行新利率。

      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什么材料?

      :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信息;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 使用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 关系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必须签署《徐州市职工使用公积金提前归还贷款申请审批表(或 贷款合同变更协议书 )》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合同,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将其作为部分还贷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