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3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冯磊) -
所谓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度时,需要"增加"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度。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的。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 当借款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 相关专题:
· 大连:二手军产房不能办公积金贷款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 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如何坚守美好初衷
· 成立独立管理机构专管公积金是否有必要
·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 辞职一年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知多少(五)
· 公积金贷款后再提取有条件
· 贷款买房巧用公积金
· 用好公积金买房小技巧
· 大连:二手军产房不能办公积金贷款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 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如何坚守美好初衷
· 成立独立管理机构专管公积金是否有必要
·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 辞职一年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知识知多少(五)
· 公积金贷款后再提取有条件
· 贷款买房巧用公积金
· 用好公积金买房小技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