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支取问题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6:38: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victor88)
  •   按照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等情况都可以支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今年3月以来,省城又适度放宽了支取审批的有关内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也可以支取个人账号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贷款。

      具体到支取的程序,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支取审批表;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外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支取审批表;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如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支取个人账号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需在交付全部价款获得****后,持****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到管理中心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内余额,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金额。有购房贷款的,在一次性支取后,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按上一年度还款本息金额,继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还完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