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不良将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8:30: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lily1198)
  •   2月14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两部热线电话异常火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处处长毕翼、业务主管杨旭,资金筹集处处长王宁、工作人员周熙慧准时来到本报及沈阳网的会客室,接听读者(网友)的电话,就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铁西区商先生问:我看中一处商品房,房屋主体结构还未封顶,能否给办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必须达到房屋主体结构封顶,未封顶的房屋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和平区孙女士问:我买了一处二手房,房龄已经15年,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年限该咋算?

      答: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25年(不含2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为25年减房龄。

      于洪区谷先生问:我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处面积小的二手房,现贷款已还清,如果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有变化吗?

      答:借款人在前次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申请贷款之日前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含委托提取还贷),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

      大东区赵女士问:我因几次忘记信用卡还款,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变化吗?

      答:借款人及共有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含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超过90天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