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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连市,社会闲散车辆参与汽车租赁,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专为婚庆礼仪提供服务。整个大连市有2000多台,每年服务婚礼4.5万场次,出车36万台次,营业收入约1.6 亿元,占汽车租赁行业总收入的30%,已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新业态;另一种是为外资企业提供长期包车服务。来连工作的外资企业专家和管理人员,由于在大连工作有一定期限,多数不购置自有车辆,而选择长期租赁车辆。 一些私家车主往往也通过私人关系,将车租赁给他们。这类车辆有2000多台。这些车辆多数没有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对于这些车辆,一方面,不能简单地取缔,特别是婚庆礼仪租赁车辆,大多数都是高档豪华车,有大量的社会需求,已形成独具特色的新业态,是众多从业者谋生的手段和途径,简单地取缔,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由于从事婚庆礼仪的车辆多数是私家车,平时自用,有婚庆礼仪才提供租赁服务,其经营具有随机性、季节性特点。鉴于这种情况,《大连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特点,以多种形式推进公司化、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经营,发挥市场中介组织作用,促进承租双方有效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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