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办企业取消注册资本限制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22:2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华星)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鼓励全民创业政策24条,条条政策都敲在实处,只要您有创业想法,就有机会实现创业梦想。

      注册门槛降低

      创业人员创办企业时,某些条件一时尚未达到要求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预备期企业,预备期为1年。预备期内允许其正常生产经营,并享受新设立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并一律无需审验注册资金。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要求的,其注册资本金实到资本允许有6个月的零首付时间,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时限2年。

      在土地、林地使用权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包括行政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对农民投资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以土地和林地的使用权、林木评估作价出资;组建股份公司以 “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作价出资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设立企业,其经营场所不能提供产权证的,可以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使用权有效证明、购买产权分期付款凭证、银行产权抵押证明等;农村不能出具产权证明的私人住所,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使用证明。

      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经当地工商局审核认定和申报,可以冠 “吉林”或 “吉林省”名称。

      鼓励创业

      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4项联动的 “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小额贴息信用贷款、咨询”服务。

      现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保留2年职务、工资待遇;辞去公职的,由各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补偿额=工龄×5×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同时,按经费供给渠道和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对在本省创业成功的,由创业所在地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各市 (州)、县 (区)人民政府制定。

      在城镇创业的农民可享受现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扶持政策。

      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最高金额为10万元的补贴。创业2年以上的,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退还作为奖励。

      扶持新办企业

      新创办的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企业,3年内实行 “零”税费。

      年销售收入人均万元以下的企业,由地区财政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进行利润再投资的,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地方所得税的60%;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地方所得税。

      对经当地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出租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厂房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创业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用不少于地方级财政收入的1%,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创业培训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创业贷款额度不得低于上一年;对还款及时、信誉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可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并给予年度循环贷款支持。

      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对贷款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所形成贷款损失的,按贷款损失额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凡有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均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后可再次享受。对创业成功人员,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补贴。

      由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面向全社会征集、建立能够满足各类群体创业需求、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库,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提供人给予2-10万元奖励;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提供人给予10-20万元奖励。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创业,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零就业”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首次创业,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享受2年低保待遇;对首次创业的残疾人,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开辟创业街路、创业大市场,乡镇创办具有地方特色、有影响的 “农村大集”,允许老百姓进场免费摆摊设点,任何单位不准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