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浅析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22:27: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jyh555)
  •   小额担保贷款是中央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十大扶持政策之一,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对该项政策落实的好与否,涉及民生,关乎稳定。为此,我南充市就业局最近对全市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南充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及其效应

      我南充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3年8有正式启动以来,已为345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8万元,为2户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万元。据该局最近组织人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345名贷款人员中,有248名生产经营效果尚好,有一定利润,占72%;有83名生产经营效果一般,收支基本持平,占24%,有14名因各种原因生产经营较差,占4%。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不但使345名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之路,而且还带动1035名其它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营山嘉东化工厂下岗失业职工邱乾军2004年6月利用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在西华师大校门口旁租用了120平方米的商业门面,办起了南充第一家针织品超市,不仅解决夫妻二人的就业问题,而且还雇佣了8名员工在超市内就业。南充亿龙齿轮有限公司下岗职工李学锋,利用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在嘉陵区双桂镇大灵山租地从事种养殖业,既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解决了7名下岗职工,2名残疾人和50名附近农民工在场内就业。成都理工大学毕业生蒋霖、文江二人今年6月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开办了“南充车品道汽车美容服务公司”,成为我市第一家“大学生公司”,不仅解决了他们2人的工作问题,而且还吸纳了2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在该公司就业。从总体上看,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使用效果较好,充分发挥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

      二、南充市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措施

      (一)出台文件,制定实施办法。银发〔2006〕5号和成银发〔2006〕64号文件下发后,该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研究,根据总行和成都分行“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额度、期限、审核程序、还款方式、代偿和追偿、呆坏账核销等提出了实施意见,并以南银发〔2006〕69号文件出台,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二)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由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性强,且手续杂、程序多,下岗失业人员难理解,该局通过南充电视台、《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和街头报刊宣传栏,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印制了《小额担保贷款须知》广为散发,使下岗失业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手续、贷款程序有了充分的了解,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注重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能力培训相结合。为了使小额担保贷款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劳动就业部门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免费的创业能力培训。开设的课程有创业观念、顾客心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经济法律和诚信教育等,并帮助指导选项目,开拓市场。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已对1.1万人进行了免费创业能力培训,在已贷款的345名下岗失业人员中,有317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创业能力培训,占92%,为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创造了条件。

      (四)开展了创建信用社区建设。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鼓励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该市以社区基础,由承办银行、担保公司和社区合作开展信用社区建设,制定了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并深入社区宣传,发放《争做诚信居民倡议书》,增强社区居民的诚信观念,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方便。蓬安县相如街道办事处下河街社区为愿意到再就业一条街创业的“零就业”家庭和特困下岗失业人员每户在商业银行担保贴息贷款3—5千元作为启动资金,目前已有27户申请无无息贷款11.3万元。

      (五)六措并举,狠抓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一是深入小额贷款户家中,帮助出谋划策,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确保生产经营正常。二是安排了二名企业军转干部专门催收。三是提前一个月对贷款人进行温馨提示,让贷款人提前作好还款准备。四是电话通知反担保人督促其还款。五是通知反担保人单位协助扣款。六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还款。由于建立了一套制约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机制,从而降低了资金风险,保证了资金安全。从贷款的回收情况看: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到期贷款178笔,其中全额还款86笔,占48%;部分还款39笔,占22%;因扩规模办理展期手续46笔,占26%,逾期未还款又未办理展期手续的7笔,占4%。累计到期贷款金额307万元,到期还款金额203万元,占66%,展期贷款金额90万元,占29%,逾期未还款金额14万元,占5%。

      三、当前南充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担保基金太少,难以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对贷款的实际需求。我市一直是赤字财政,担保基金筹集较为困难,以现有的445万元的基金数额,按1:5放大比例,也只能发放2225万元贷款(况且我市由于银行不积极,市委领导定的还是1:1),按下岗失业人员人平2万元贷款计算,只能解决1112人的贷款需求,仅占该市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总数11.8万人的0.94%。

      (二)政策机制不顺畅,部门关系难协调。按照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的落实,需要财政、银行、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受阻,小额担保贷款的落实就会搁浅。由于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政府最适宜出面发挥行政服务的主导作用,但在政策传导落实过程中却没有明确一家牵头单位来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不顺畅,涉及的众多部门关系难协调,带有明显政策性特点的贷款扶助措施缺乏必要的行政性手段干预,结果导致政令不畅,工作互相推逶,极大的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进程。

      (三)国有商业银行态度消极。尽管市政府、人民银行协调会开过多次,除城市商业银行发了611.7万元,农业银行发了36.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外。其它商业银行以未得到上级行的授权授信,没有落实资金规模为由,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至今尚未启动。城市商业银行和市农业银行看到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不启动,他们也要求暂停该项业务。主要原因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点多、面宽、手续繁、风险大、收益小。据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讲:“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只有2万元,发放这种贷款的手续十分繁杂,与其它大额贷款的手续费用一样,而政府的贴息还不够制作表格和复印的费用,更谈不上资金利润率的提高。”所以银行对这项工作不积极。

      (四)劳动就业部门四面夹击处于尴尬地位。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准政治任务,上级要求扩大放贷规模,并按月通报、督促,如果排名靠后,将受到批评。二是政府虽然给了330万元担保基金,但有关领导讲,如果放飞了贷款收不回来,将扣市就业局工作经费,所以劳动就业部门还要承担资金损失的风险。三是银行按1:1放贷无风险责任,把全部风险都甩给了“担保公司”,如出现不还款现象,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收。四是下岗失业人员不理解。街道社区不推荐找就业局,盖不到章找就业局,找不到人提供反担保找就业局,在银行拿不到钱也要找就业局,就业局简直就成了出气筒。所以目前就业局不仅要做事,挨骂,而且还要承受政治和经济双重风险,处境十分尴尬。

      (五)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对“反担保”反感。由于他们收入低,经济拮据,再加上整个社会诚信度差,他们往往提供不了反担保,致使不能获得贷款的支持。

      (六)下岗失业人员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总认为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无偿给的钱,只要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就可得到2万元,从心理深处就根本没有还款的意识。

      (七)“担保机构”无工作经费,难以运转。为了尽快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03年市政府要求由市就业局抽调人员成立“担保公司”,当时只给了2万元的工作经费。由于“担保公司”要实地考察,要制作表格,要进行宣传,要上门或电话催收贷款,费用早已超支。都是由就业局垫付,在场地使用,车辆使用,水电消耗,办公用品等方面,甚至在揩就业局的油。

      四、对进一步做好南充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对扶持就业再就业的有力措施,是帮助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鼓励全民创业最为直接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提高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克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是自找麻烦,自增风险的认识误区和畏难情绪,站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和亲民、爱民、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协调配合,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创造条件,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力推进。

      (二)明确考核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虽涉及多个部门,但上级在考核时,对象好像只有劳动就业部门。由于劳动就业部门对金融业务生疏,对贷款风险控制能力弱,建议上级在考核各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时,应把责任加在银行头上,劳动就业部门只负责组织创业培训、实地考察、项目推荐和跟踪服务。

      (三)简化核贷流程。对以抵(质)押品作反担保或有符合条件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的申贷对象,一律免除社区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推荐环节,由县市区就业局直接推荐,担保机构直接受理。

      (四)优化创业环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有效措施,从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税收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改善再就业的环境,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选择合理的创业项目,形成小额担保贷款的真正需求。

      (五)明确追贷责任。应明确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是追贷工作的责任主体,借款人因人为因素逾期未还贷的,3个月内由经办银行负责催收催缴;3个月后担保公司负责催收催缴并代为清偿。但由经办银行负责追缴期间的利息,担保公司不负责追缴和代为清偿。

      (六)加大信用社区创建力度。由人行牵头,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信用社区创建指导小组,负责试点信用社区的创建规划,统筹协调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和推进“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小额担保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七)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和电信、石油、烟草等垄断行业有稳定收入的员工主动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反担保,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找不到“反担保人”而贷不到款的问题。

      (八)增加担保公司工作经费。目前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仅为贷款本金的1%,比例偏低。为了保证该项工作正常运转,建议提高比例。

      (九)加强政策引导。要运用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适合下岗失业人群生活特点的各种形式,加大对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把政策讲清,规程讲透,正确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尤其要消除少数下岗失业人员把小额担保贷款当作政府救济款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