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三大误区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1:2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frerdd)
  • 误区一:银行理财产品跟存款一样
        银行理财产品之所以不同于存款,与其流动性有着一定的关系,对于存款,储户可随时支取,定期转活期,储户也只是损失部分利息收益,而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每日开放赎回业务,对于急需用钱的投资者来说,即使投资者本人愿意承受收益的损失,也不一定能提前终止合同,投资前一定要对此有所计划。

    误区二:预期年化收益就是实际收益
        “收益性”是很多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专家提醒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不等同于实际的投资收益率,这还要根据该款产品的投资类型来决定,除去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部分保本型产品也存在浮动收益,预期的年化收益仅仅依据一定市场状况计算出来,并不可能完全跟预期收益一模一样。

    另外,对于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来说,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概念比较好理解,即一年到期后的收益率;而对于少于一年期限的理财产品来说,例如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期的理财产品,其合约中标明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仍是以一年的期限来标明,实际收益率则需要平均到相应期限来计算。

    误区三:到期日=到账日
        理财专家提醒,银行理财产品对于赎回期限有着相应的规定,即在到期日时赎回,方可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而提前赎回,则有可能不被允许,或需要支付一定的提前赎回手续费,倘若此时市场情况并不良好,提前赎回则有可能导致投资亏损,因此,如果并非急用,专家并不建议投资者提前赎回银行理财产品。而一旦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满,也不要想象成当日就可以对付现金,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方面会有一个结算的过程,这些都将在购买时在合同中标明,投资者需密切留意这一点,切勿在急需用钱时,因这个时间差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