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诈售车 卖方承担损失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4:38: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prbrer) -
《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规定,卖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没有告知买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订金”概念明确
对于目前汽车销售关于订金的纠纷较多的问题,合同中首次规定了“订金”的概念,即“顾客于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经销商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这样一来,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根据给自身造成的损害而扣除损失补偿,而不能全部截流“订金”。
相关提示
投交强险要贴标否则扣1分罚200元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开查。市交管局强调,车主在投保后未把标志贴在指定位置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提醒:已经投保交强险的车主,一定要将交强险的标志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驾驶摩托车的应随身携带标志。否则,标志粘贴不合格或未粘贴的同样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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