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1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新4611)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北京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由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信用作担保并共同承担连带还款义务的助学贷款。

    在试行期间,贷款对象限于考入京外普通高校、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享受北京市城乡低保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以及其他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北京生源。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贷款;以及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申请
        (一)贷款申请地点
        学生以外的其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申请时间
        每年的7月至8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三)确定共同借款人
        学生和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为共同借款人(2人);共同借款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委托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须提供《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
        (四)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民政部门发放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以上证件之一即可;另:重残人家庭的学生只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重残人”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
        (2)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3、借款学生本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金融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表原件两份;
        5、《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一份(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
        注意事项:
        一是借款申请表可以从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或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
        二是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共同提交申请材料;
        三是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齐全、真实、有效;
        四是复印件用A4纸,身份证和金融卡的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金融卡的持卡人签名处应签上学生姓名后再复印);存折应复印户名和账号所在页的信息;户口本应同时复印户主、共同借款人所在页的信息;学生证应复印学生个人信息所在页信息;

    二、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合同回执具体事项由北京银行支行通知
        注意事项:若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15个工作日,请根据入学时间,提前办理贷款申请,一面耽误报道。

    三、返还合同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将合同回执交就读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填写并盖章;并按时寄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合同回执是借款合同项下重要凭证,应及时返回,否则直接影响贷款发放。

    四、贷款发放
        每年10月上旬,北京银行支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提供的资金账户。同时,区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通知共同借款人已经放贷及房贷金额。

    五、其他事项
        
    (一)办理继续使用贷款手续。贷款一次申请,分年审核发放。每学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贷款,共同借款人之一前往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到银行办理手续(有关合同回执的要求同上);如果停止贷款,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前往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及银行办理手续。
        (二)办理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包括账户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等。开户行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账号或调整还款计划,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共同到北京银行支行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三)共同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如学生在校情况、联系方式、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如实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