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条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开通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26: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asdf)
  • 学新生就要入学了,还有一些家庭在为筹集学费发愁。昨日下午,有关人士走访市区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了解到,针对贫困大学生,我市继推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之后,近期各行将陆续开办商业助学贷款。与前两种助学渠道不同,商业助学贷款在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和方式上更具灵活,但需提供全额抵押才可办理。银行在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同时,也降低了放贷风险。

    第三条助贷“绿色通道”开通
        近期,国家银监会发布《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业务,包括借款学生的放贷对象、放贷条件、还款方式和贷款应在毕业6年内还清等,进行了详尽的规范。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8日下午,扬州扬州市工行个人金融处卞凤银处长表示,日前各家银行已接到省行的相关通知,商业助贷款已陆续开办。这是一种与以往开始执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同的贷款助学品种。商业助学贷款是银行自主发放的用于支付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财政不贴息,利息自付。这种贷款没有最高限额限制,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
        而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由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毕业后分期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由学生家庭所在地银行机构承办,借款人是学生本人或其合法监护人,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地方财政全额补贴;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可以说,商业助学贷款的开办,是贫困大学生助学的第三条“绿色通道”。

    利息虽自付 还贷方式更灵活
        来自山西农村的小杨,是扬州大学2008年录取的研究生。面对9月5日的正式入学,家里还在为筹集学费发愁,由于所上的本科院校不在当地,没有来得及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门槛提高,办理商业助学贷款就成了小杨完成学业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
        扬州市中行个金部谢健副主任向有关人士表示,尽管这家助学贷款是首选,生源地助学贷款次之,但是商业助学贷款也可以为贫困生解决燃眉之急。《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其中包括在我国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以及攻读境外高等院校硕士和硕士以上学历,唯一的准入条件就是借款人必须提供全额抵押,利息自付。
        但是在还贷方式上却是非常灵活,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在还款方式方面,办法规定了借款人在校期间可申请暂不付利息,而实行利息本金化;同时,银行还可以给贷款学生一定的宽限期,以缓解学生毕业找工作和其他期间内临时性的还款压力。

    100多人未及时还贷 审批将更严
        据介绍,扬州扬州市工行作为我市最早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自2000年9月开始,便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2012万元,受益贷款高校贫困学生2280人,占据扬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的90%以上。然而,受部分扬州高校大学生诚信差、还贷违约率高等因素的影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已经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阶段。
        扬州市工行个金处卞凤银处长告诉有关人士,从目前来看,扬城6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贷违约率已达到17%,大大高于银行限定4%的违约率标准,因此总行对工行汶河支行助学贷款发放进行了紧急叫停,随后上级行决定把该项贷款的审批权上调一级,由以前的支行管理部门就可审批变为只有分行分管行长才能审批,在审批上把关更严格。
        最后卞凤银处长表示,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0多名毕业大学生,因未能及时还贷,而被列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欠贷不还的学生包括“有能力还贷,而不愿还”、“有意向还,而没有能力还贷”、“暂时无法还贷”等类型,直接导致大学生信用危机。尽管上级行没有明确叫停国家助贷款,但过高的违约率也让银行忘而却步;加之银行审批更严,所以2008年秋季入学的高校贫困大学生,将很难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9月30日结束
        28日下午,有关人士从扬州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旨在支持广大贫困学子的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从8月18日起接受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元到6000元之间的整数,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办理时间直至9月30日结束。
        据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 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申请者可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申请人及一位法定监护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学校报到须知(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邮储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一起交至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