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扫清典当行军农村市场障碍?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5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jyh555)
  • 假如典当业决心敞开对农村融资的业务大门,那么在农村开设典当行也将成为必然。据了解,尽管现行的《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典当行涉及农村融资,甚至对在农村开设典当行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和限制,但针对这个话题还是有业内人士提出了值得关注的两点问题。

    一是关于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金问题。众所周知,《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此规定对于规范我国典当业的发展,壮大我国典当行的实力是非常必要。但是,有业内人士呼唤,如果将该规定同时适用于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典当行,那么过高的注册资本标准,无异于直接扼杀了农村地区设立典当行的尝试。因此,如果典当要进军农村融资,有必要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来规定不同水平的注册资本金,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二是《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不得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不得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不得对外投资。该规定在本意上是防止典当行高息揽存、违规借贷并规范典当行资金的资金运用。但是,典当行旺季资金来源受阻,淡季资金大量沉淀,从而影响了典当行业务的开展和资金使用效率。有典当企业希望,为鼓励典当行进军农村,适当放开这方面的管制,例如提高典当行从银行融资的限额,允许一定额度内的典当行之间资金拆借以及允许开展不影响典当行正常业务经营的对外投资活动等。

    业内人士建议,必要的时候,典当行可以采取与小额贷款公司联手,或是新增设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来进行资源整合,携手共赢。

    由此可见,虽然典当进军农村市场还有待摸索,但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当前的典当行面临着来自多方的竞争和压力,这个时候作为行业自身来说要主动出击,寻找并开拓新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