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售行与典当行有何区别?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5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swj1198070147)
  • 据了解到,武汉寄售行存在私定费率、收受赃物转售、越轨经营典当行生意三大潜规则。一方面,武汉寄售行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我国没有一部法律法规约束寄售行行为,这导致寄售行走在法律边缘,游走在灰色地带。

    寄售行与典当行有本质的区别,典当行是一种非金融融资机构,有严格的规范,比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并且要是实收资本,同时需要配置专业的估价师,有约定的当息……而寄售行则没有资金限制,等于是个体户,这个行业主要就是代卖旧物资,不能涉足典当行业。

    但实际操作中,寄售行越轨经营典当行业务是普遍现象。甚至有些寄售行存在骗当,故意压价,然后将物品截留外售,个别寄售行还存在收受赃物销售。在日常经营中,没有约定的当息,典当行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4.5%。寄售行往往通过服务费、保管费、保险费等名目,抬高费用,月综合费率一般都超过6%,有的甚至高达15%。不少寄售行估价师就是老板自己,不少寄售行就是夫妻店,根本谈不上专业。

    从组织上说,寄售行是一种松散的行业。据了解,目前武汉还没有寄售行业协会,与专业的典当行业根本无法比。另一方面,寄售行这种既古老又新鲜的行业,现在的市民对其并不太了解,这也是寄售行可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原因。

    “典当行已有几部法规约束,明确了主管部门等,但寄售行业根本就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吴江认为,国家应出台法律法规规定寄售行的经营范围、应具备的条件、登记程序以及怎么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