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控房屋中介 规范房贷市场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22:2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XXXX)
  • 近期,关于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在二手房贷市场停止向房屋中介“返点”的相关报道引发市场高度关注。部分媒体甚至将商业银行在二手房贷业务中拒付“返点”费用解读为“退出二手房贷市场”。

    虽然类似的报道已经在见诸报端后迅速遭到银行方面的否认,但是这一现象本身却深刻反映了房屋中介寄生于购房人和银行房贷两端、上下其手所导致的畸形利益格局。联系到2007年以来银行二手房贷业务和房地产市场的起落浮沉,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房屋中介是二手房贷市场的乱源。彻底整治房屋中介行业、充分引入银行居间房屋金融服务,房贷和房地产市场才能获得规范的可持续发展。

    毫无疑问,房屋中介在目前的二手房贷业务中享有了与其风险责任不对称的收益,这种利润是不合理的。根据媒体报道及所谓“行规”,中介公司把客户(购房人)推荐给商业银行叙作按揭贷款时,银行需按照贷款金额给予中介公司一定比例的返佣。随着近期房地产市况转暖,房屋中介纷纷“坐地涨价”——返点比例从0.6%上涨到1.5%~1.6%,上海甚至上涨至2%左右。另一方面,中介还要根据房屋成交价格收取买房人手续费。以北京市场某中介为例,其“居间合同”中对购房人要收取2.5%的“居间服务费”、0.5%的“审核代书服务费”以及3000元的“代办产权过户服务费”。如果再加上向银行“盘剥”的“返点”,房屋中介在一笔二手房买卖中至少获得房屋成交价3.5%以上的收入。房屋中介这一收益比率远远超过银行存贷差收入,更远胜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行业。随着中国二手房市场规模的扩大,中介高收费将成为民众“改善性换房”、“学区购房”等二手房买卖的沉重负担。

    从银行与中介关系来看,中国最大的按揭贷款银行因拒付房屋中介的返点即被中介行业认为“退出二手房贷市场”——这本身即是中国银行界莫大的悲哀:言外之意,没有中介的“配合”,建设银行将在二手房贷市场无立足之地?而且我们不应忘记,房屋中介的上述收益是在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基础上实现的:不承担房价波动风险——完全转嫁给买卖双方、不承担利率波动风险——完全转嫁给银行和贷款人。因此,2008年以来一些银行已经出现了房贷业务“白干活”“为中介打工”的零利润现象。

    除此之外,房屋中介在二手房买卖中操弄房价、“阴阳合同”以求“合法避税”、制造“假离婚”、“假一套房”以求“贷款利率七折”等不规范行为既对国家税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形成干扰,也造成了商业银行房贷政策执行的“被动犯规”。一言以蔽之,房屋中介导致的银行二手房贷业务乱象远胜于信用卡委托外包发卡。

    因此,银行业不少人士呼吁要遏制房屋中介不合理的“漫天要价”,而整治房屋中介、优化二手房贷市场的可行之策不乏以下几点:其一,国家发改委、住房建设部、税务、工商管理部门应严格对房屋中介行业经营与收费的管理,可以以银行存款利率为基准设定房屋中介费的浮动管理机制,切实降低买房人的交易成本。其二,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应从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角度规范银行和中介之间的费用“返点”、禁绝恶性竞争。同时可以借鉴信用卡业务的“发卡委托外包服务公司”模式,将中介和银行的合作关系规范为委托代理管理。增强银行对房屋中介诚信评价的约束力——可规定一家中介,如获得3家以上银行的“不信任”评价,将停止其二手房买卖贷款业务。其三,鼓励银行大力发展二手房直客式贷款服务,监管部门应允许并鼓励银行利用网点和信用优势从事房屋中介服务并扩大房源。2009年以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相继推出了各自的二手房买卖全程金融服务,初步实现了房源推荐(与搜房网等合作)和购房贷款全程服务,大大降低了购房人的成本。建议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借鉴海外房屋金融市场的成熟经验,出台业务指引和非核心业务外包管理流程,促进银行渠道的二手房贷款“直客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