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还款逾期 小马虎惹出****烦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3:37: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canadagoosebox)
  • 2009年6月,还了近8年按揭贷款的杨先生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他“长期不按期还贷”。2001年7月,杨先生与银行及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杨先生向银行袋款137万元,借款期限20年;合同履行期内如杨先生连续3个付款期或累计6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该行有权要求杨先生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开发商自愿为杨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杨先生每月都向银行还了款,但由于记错了还款期限,还款日期经常晚于规定的期限,结果长期叠加,到2009年5月杨先生已累计60期未按时向银行还款。

    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杨先生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8万余元并由开发商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杨先生提前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由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对借款人的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均进行了明确约定,除此之外,大部分银行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间的违约责任亦进行了特别约定,通常当借款人累计或连续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借款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时,银行大都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即便借款人在诉讼中将拖欠款项足额补缴并承诺今后按时守信还款,银行也大都不肯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