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新人贷款买房婚前需标明房屋产权免纠纷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3:40: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lseng678)
  • 结婚:为新房署名闹不快
        
    市民小吴和女友小李打算明年“五一”结婚。今年十月份两人看中了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新房。于是双方父母商量,由未来公婆出9万元首付,以后每月1000多元的月供由小两口一起偿还。对于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署名问题,女方父母认为今后女儿也要还贷款,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女儿的名字,将来万一感情破裂了,房子没自己女儿的份,岂不是人财两空。而小吴父母却觉得女方的提议不合理,他们认为房屋产权署自己儿子的名字理所应当。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成了小吴两家人婚前的最大难题。对此小吴也感觉很无奈,也很怕因为这件事破坏了两个家庭的和气。

    离婚:共同署名房屋惹争议
        婚前因为新房署名问题闹不快,离婚时也有好多人为房子归属问题起争端。市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就接到过好多“80后闪离族”小青年的求助电话。市民小赵和妻子当初结婚时,为了表示对妻子的尊重,婚前小赵经双方父母同意,费了好多事将新房的产权证上署上了夫妻俩的名字。结婚3年后,二人因为性格不合决定离婚。但这套二人共同署名的房屋却惹了不少麻烦。男方父母认为,房本上虽然写着两人的名,但10万元的首付是小赵父母付的,房贷还没还几年,难道房子就要分别人一半吗?两家人就此事争执得不可开交。

    建议:婚前财产公证免纠纷
        
    市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律师表示,如果是婚前买房,出资方有权要求在房产证上署名。而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房屋的权属是以房产证的登记为依据的。婚房如果写的是“准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房屋以后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因此,建议准新人,婚前最好作财产公证,签订相应的财产协议,可在办房屋产权证时,双方约定各自所占份额,即使房证署一个人的名字,也可同时标明房屋共有权人,并标明共有权所占比例。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