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套房认定新规执行难点:家庭套数如何核查?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4:3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longhuikeji)
  •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通知还规定,借款人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须执行二套房差别化信贷政策,这一认定标准被业界认为是史上最严厉的二套房贷政策,同时也表明了管理层控制房价上涨的决心。

    然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样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在操作上会有难点。家庭住房套数是由住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对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这对于上海、北京这类大城市来说,应该可以做到,但对于一些还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中小城市来说,买房者完全有可能在自己出具的书面证明上“动手脚”,从而逃避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限制。

    另外,目前部分地区房屋登记还是以个人为单位,除非夫妻联名购房,否则无法核查一个人的购房记录时得知其配偶是否有房产;如果父母给子女的房屋没有过户,那么即使子女对房屋具有全部支配权,也不能算成子女的财产。

    对此,通知有相关规定: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没法查询的由借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将记作不良记录。提交保证书的效果如何,有待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