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成废墟 房贷怎么办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5:07: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teartear)
  •   四川汶川地震,让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房贷险又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不少网友讨论:房子都震没了,还需要还贷款吗?对于没有购买房贷险的四川人民,是否需要一面承受房屋倒塌的痛苦,一面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央行近日表示,目前正在就震毁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与有关方面协商,积极寻求一个既能够保护商业银行利益,又能保护好广大民众利益的两全之策。

      “住房毁了,但是从银行拿了按揭贷款,怎么处理?” “工厂的厂房、设施都是用银行贷款购买的,现在全部被地震摧毁,怎么办?”“贷款者无还款能力或已遇难,怎么办?” 5月12日,汶川地震,无数间房屋刹那间成为一片废墟。而地震的余波正冲击金融业信贷难题。地震震毁的房屋贷款是否还需继续偿还,成为灾后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央行:正寻找妥善办法处理地震后房贷问题

      5月19日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第 1 号)》,通知称,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在《通知》中,对于在地震发生前已经发放的贷款,明确表态“应给予妥善安排”。《通知》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此前,针对地震震毁房屋的按揭贷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目前正在积极地采取办法,并且与有关方进行协商,“请广大受灾群众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解决好这些问题。”

      苏宁表示,这次大地震给内地金融服务业出了一些难题,包含灾区住房毁坏后,民众若不还款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弹性还款,又该怎么还、谁来还。灾区民众重建家园需要哪些政策,哪些需要人行提供,哪些需要商业银行提供,人行正积极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他指出,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房贷是要还的,但现在情况很特殊,房子没有了、人也没有了,原来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用商业保险的办法,但现在很多房子没有参加保险。“特殊情况会采取特殊办法,相信会给大家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既要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也要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商业银行: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现在商业银行也很头痛这个事”,东亚银行梁威博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住房毁了应有专门的保险险种应对赔偿,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对商业银行和个人来说都存在一定风险。

      中信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按揭贷款银行和贷款者签订两个合同,主合同是借贷合同,还有一个是抵押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银行仍会继续追索贷款人的剩余贷款。

      汉宇地产交易按揭部的倪岱尔表示,由于贷款的抵押品 (房屋)已灭失,如果贷款者拒不还贷,可能会被银行划为坏账,但这些贷款者今后的贷款信誉将受到影响,可能将无法再从银行贷款。如果房屋倒塌,贷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则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 如果无继承人,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呆账处理。

      采访中,银行界人士也表示,在此次地震中,有些贷款者即使生还,但已经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也只能要么继续追索,要么当做坏账处理,这也要看政府和银行方面的态度。

      法律界: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的灭失而消失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 那么,保险业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埋单呢?

      平安保险有关人士表示,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 13 种自然灾害,但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资银行房贷投保的主要为基本条款,即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但东亚、恒生等外资银行房贷投保一般会扩展地震条款。将地震列为拓展条款,通过对房屋损失情况鉴定,一般会按照标的金额的 80% 予以赔付。不过,即使在地震中获得赔偿,对于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人或企业来说,银行仍将享受优先受偿权。

      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 “ 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 所造成的 “ 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 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保险公司协商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住房毁了,贷款还是要还的,借款还贷和屋毁人亡是两回事。”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史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面对地震震毁的房屋是否继续缴纳房贷的问题,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均表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 ( 房屋 ) 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