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险五种意外不赔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5:1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路风)
  •   很多购房者认为购买了房贷险,就高枕无忧了,但因保险公司对房贷保险理赔条件的严格限制,所以在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为此,笔者提醒房贷险购买者注意下面五种保险公司不赔的意外。

      意外一:房屋设计错误、原料缺陷、自然磨损等造成损失

      对于房主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给房贷投保人进行理赔的。因此,准备投房贷险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最好请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给房屋进行质量检测,避免自己所买之房的缺陷造成的房屋损失,波及到自己购买房贷险后的损失。

      意外二:意外发生前,拖欠借款的

      购买房贷险者在发生意外前,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额的,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给予正常理赔的。因此,房贷险购买者在有贷款偿还能力时一定要及时归还房贷的本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投房贷险者在自己丧失还款能力后,让房贷险发挥作用。

      意外三: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

      对于一些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给予理赔的。那么这些突发因素有哪些呢?主要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如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核辐射或污染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导致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以上因素中,多数都是不可抗因素,因此,购买房贷险者在购买房贷险的同时也应购买一些其他财产保险种类对以上风险进行补充,如此,就会让购买房贷险者即使出现不可避免的“突发”损失,也会有“补救”,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意外四:投保人存在过失

      对于投保人意外或者投保者存在过失以及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这些意外、过失主要包括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意外丧失还款能力,多数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改变房屋结构这一条对于购买房贷险者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改变房屋结构是可避免的。现在有很多人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内部装修得更“合理”、美观,不惜擅自变动房屋结构。对房贷险来说,这是不可以的,一旦变动房屋结构,在房贷险购买者以后房屋出现问题,申请房贷理赔时就已经有了隐患,可能即使出现风险也得不到正常理赔。

      意外五:购房者未尽保险公司规定义务

      除以上出现的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外,保险公司还规定了投保房贷险的购房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当意外降临时,保险公司仍将不予赔偿。这些义务是,房贷险投保者在投保时,必须将房屋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维护房屋的安全;如保险单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如遭受损失,购房者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协助查勘。因此,对购买房贷险者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一定要做到高度重视,否则在出现意外时就会给自己带来赔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