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二手房中介费后 官司缠身有缘由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5:5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hepen)
  • 王先生前期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与卖方和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因为当时手头现金不充裕,所以没有向中介支付中介费,但给中介打了一个中介费欠条。后来因为王先生的原因,房屋没有交易成功。与卖方协商后,签了一个合同作废的说明,说明中王先生(买方)、卖方还有中介都签了字,当初的一万元定金王先生也就赔付给了卖方,原合同声明作废。但现在中介拿着王先生当时的中介费欠条向王先生追讨中介费,并说不付就去告王先生!像王先生这样由于中介费支付问题而引起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下面专家介绍中介费支付引起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哪四种情况?

    一、由第一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 《看房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第一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王先生认为,除非 《看房确认书》中约定独家委托了这家中介,否则不能成立。

    二、 《居间协议》上这样写:若一方违约,除承担定金罚则外,还应向中介公司支付房屋总价2%的违约金。如果后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居间协议,中介能不能向双方主张要求付2%的佣金?如果由于一方违约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中介能不能要求违约方付2%的佣金?在前一种情况下,中介应当能要求部分报酬,因为他毕竟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在后一种情况下,有的法院会支持中介全部的佣金请求,因为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中介的预期利益也就是2%佣金的损失。

    三、 “跳中介”行不行?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建立了买卖意向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中介后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四、能不能接受中介业务员 “飞单”?中介业务员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当然私自收的佣金会比中介公司收的要少,这就叫 “飞单”。表面上看,客户付出的费用减少了,但实际上风险很大。因为业务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业务员收了钱后卷款走人,那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就很难弥补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失,因为中介公司并没有收到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