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条件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20:38: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mmrx20101212)
  •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免征三年营业税。此举是近期中央财政对担保业务进行补助后,又一重要举措,旨在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申请免征营业税的担保机构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主要从事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