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提醒:为他人借款担保应谨慎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20:39: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艺术酒桶)
  •   近期,准格尔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多次接到群众咨询电话,为他人担保造成损失怎么解决?

      如果行为人在借贷过程中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且将所得资金用于还债、挥霍、隐匿、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就有诈骗的犯罪嫌疑;如果行为人在借贷过程中并未采用欺骗手段,且资金用于正常经营,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担保方受损,那么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追究行为人责任。无论哪种行为,都会给担保人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谨慎担保。

      在此警方提醒: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在担保时应注意几点:第一,考察被担保人的诚信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引荐、介绍;第二,核实对方提供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不要让被担保人给的一点蝇头小利所迷惑;第三,关注借贷资金用途、去向,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第四,即使是担保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千万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