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有早晚责任无先后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20:44: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CBA5555) -
读者咨询:王某向我借了10万元,刘某是保证人。随后王某的哥哥又为其提供了抵押物。现在王某无力还债,我准备将王某的哥哥诉至法院,要求实现抵押权。但王某的哥哥认为,他是在刘某担保后提供的担保,我应先找刘某。
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随意选择提供者中的一人还钱,也可要求二人共同偿还,人保和物保没有先后顺序,你有权要求王某的哥哥承担物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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