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违约金应由谁来承担?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8 9:34: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品味人生)
  • 房贷政策频频出台,这让购房者不得不放弃购房,而导致违约纠纷不断,一方面,买家希望不支付购房违约金解约,拿回定金和首付;另一方面,卖家希望能够履约,起码也要拿到违约金解约。那么,购房违约金应该由谁承担呢?

    笔者了解到,近段时间,因房贷政策造成的购房违约现象涌现。那么,购房违约金应该如何办?如果购房合同中若约定过,因政府或者银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贷款审批或者比率发生变化的,买方必须补差价的,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处理,不得以新政为名要求解除。一般情况下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不会导致买方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如果合同有条件履行,还是要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另外,因政策规定如"外地人、三套房"等无法贷款的,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购房违约金。但如果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