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套房贷紧缩程度明显加码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8 9:4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陈玉堂)
  • 在“国11条”中二套房贷政策与“国4条”中界定不一:“国4条”规定“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也就是说继续执行2008年“131号文”中的优惠政策:改善需求可以按首套享受最低二成首付,利率七折的最大优惠。但“国11条”却将其调整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这一表态也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态度发生大逆转。”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细微的调整明显意味着房贷政策已退回到“131号文”出台前,即2007年12月“二套房贷政策”的“补丁文件”出台后的严格程度:所有二套及以上都严格化,且以家庭为界定标准。在高房价不能有效缓解前,包括改善需求在内的二套及以上购房需求,都将不再享受贷款优惠。由此可见国家抑制高房价的决心。

    但也有银行理财师指出,对第二套房贷的控制应该更加从严,二套房贷本次并不算是收紧。该理财师指出,首付40%的房贷是非常优质的贷款,银行对放款有很大激励。而“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的规定仍然存在很大操作空间。他表示,在市场上,改善性住房和投机性住房的区分和界定非常困难,在过去10年里,真正称得上“改善性”的需求已释放得差不多了。此时为购买二套房放贷,多少和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有冲突。该理财师认为,如何从房贷环节上调控,还有待更多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