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案例教你认定二套房贷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8 9:4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总统) -
案例1:首套房贷款购买且已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名牌大学毕业,现在在外企工作的欣然,工资水平和思想水平都挺超前。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贷款购买单身公寓,现在贷款已经结清。工作多年之后,欣然又在琢磨着为自己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再将单身公寓出租,以房养房。但她听到二套“从紧”的消息,不知道去申请贷款时会不会被归为属于“二套房”范畴。 银行表示: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二套房”个案。温州各大银行一致认定,借款人第一次购房已使用了商业贷款,当再次申请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查到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欣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势必会算做“二套房”。
案例2: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因为利率低,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李斌也是其中的一员。但由于工作变动,每次上班都需要穿过大半个城市,因此,有了些存款的李斌,准备在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这几天李斌看中了一套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二手房,但需贷款超过100万元,超出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而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比较快,所以这次购房他打算使用商业贷款,但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定成“二套房”?
银行表示:如果借款人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申请商业贷款,那么根据现行银行政策是会被视为“二套房”的,因为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公积金贷款也会记录于此,有无贷款记录一目了然。与之相反,如果李斌第一套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会被公积金认定为“二套房”。
案例3:婚前个人名下有房,婚后以另一半的名义再贷款买房。叶先生刚结婚不久,眼看房贷优惠政策将要取消的传闻一阵紧一阵,也想搭赶政策“末班车”。叶先生在婚前名下曾有一套贷款买下的房产,而妻子名下无任何贷款购房的记录,因此叶先生打算用妻子名义申请房贷。但他担心这次购房会被算作“二套房”。
银行表示:对于结婚之前名下有房产,当结婚后,虽然另一半名下无房,但是由于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的这种情况,温州各大商业银行一致表示: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的,因此叶先生虽然以妻子名义申请贷款,但其婚后第一套房产依旧算作“二套房”。
案例4:父母为子女购买住房,但产权人是子女,子女要另外购买首套自住房。小纪跟女友准备明年结婚了,五年前,小纪的父母为小纪在上陡门买了一套60余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打算给小纪结婚用。但是考虑到将来会有小宝宝,也需要有个房间招待父母或者客人,所以小纪准备贷款买一套三室的房子。考虑到上陡门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小纪的,因此他不知道自己购买的首套房算不算第二套。
银行表示:房产证中的产权人与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一致,因此虽然是父母还贷款,但贷款人仍为子女,因此子女自己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已经在银行征信系统留有贷款记录,因此会被认定为第二套。
我们经常问到底该不该买房了,其实该不该买房问来问去,听来听去越听越糊涂。现在关于该不该买房的建议许多都带有利益性,因此也就有失公正与客观。特别是去年楼市经过一年的调整后,现在房价又一片飘红,许多购房者万分后悔,悔当初没在开发商死命打折促销变相降价的时候买房。眼看着房价又起来了,心里更是着急。这到底该啥时候买呀。其实抱这种心态的人永远买不了房。因为房价涨了不敢买,房价跌了更不敢买,跌了还想大跌,因此,这不是一个正常的买房心态。拥有健康、良好的买房心态,绝不是单纯地过多地纠缠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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