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9 21:2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chengduodaik3) -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
1.有我市常住户籍,且所创办经济实体的地址在我市范围内;
2.个体或合伙创业者,依法取得个体或合伙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从受理申请之日近三年(含应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大中专、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3. 若有未结清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其他个人贷款,则需出具原贷款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书。
二、呈报材料
从事个体或合伙创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
2.人事档案;
3.《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副本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的使用及还款计划(包括原有贷款的还款计划);
7.《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表1);
8.《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审批表》(一式四份,见附表2);
9.第三方担保人责任告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向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及以上呈报材料;
2.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分别报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3.经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市劳动保障局审查批准后,由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核实;
4.贷款担保机构确认贷款担保额度、期限、风险防范措施等符合规定后,出具《担保承诺书》并送经办银行;
5.经办银行在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确认贷款担保额度、期限、用途、贴息、还款能力等符合规定后,办理贷款手续。
四、申请贷款须知
1.贷款额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原则上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货款项目按照鄂政发[2006]1号文件规定范围执行;
3.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可展期一年);
4.贷款利息: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5.还款方式:分期还款和一次性还款,由借贷双方商定;
6.二次贷款:对已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并按期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在第一笔贷款还清后可以申请第二次担保贷款,具体操作与第一次贷款相同;
7.第三方担保人条件:所在公司必须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4千万以上,本人在公司有较稳定的职业与收入,月薪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有本市常住户口、自
有房产、参加了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誉良好、单位效益较好、具有信用担保资格和
能力的自然人,经担保机构调查确认,可为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已婚担保人必须夫
妻双方共同签章进行担保。原则上一名担保人只能为一名贷款人提供担保。
· 私营企业开业条件
· 武汉创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 个人一律零收费
· 自信源于专业 数码步行街招商政策出台
· 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放宽了
· 上思小额担保贷款促妇女创业
· 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 残疾人开网店可获万元补贴
· 远东出资550万扶持身障大学生就业创业
· 湖北武汉:农村青年创业最高可贷款百万
· 京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