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9 21:34:00
作者:未知 文章录入:网友(mmllpp18) -
创业应了解哪些法律?新《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修改条款数多达224条,新增条文41条,被业界喻为是一次彻底的大“翻修”。那么,《公司法》的实施会给创业者带来哪些好处呢?
公司注册门槛猛降
根据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企业注册门槛降至3万元,更多市民可以轻松当老板了。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正计划着手落实贯彻相关的实施细则。
据了解,根据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这让不少想开公司、但苦于资金不够的市民望而却步。而根据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门槛降低到3万元,而且还可以“按揭”的方式,在两年内支付完毕。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2006年1月1日起,如果市民以“按揭”方式开公司,按照首付30%的要求,只要有9000元就能够注册一家公司。
一人可以办公司
原《公司法》对公司设立人人数做了限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人应为2人以上,但现实中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部分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一小部分,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情况很普遍,这类有限责任公司实质上就是“一人公司”。
根据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新《公司法》允许成立“一人公司”,增加了老百姓就业、创业的机会。
中小股东权力增加
现实生活中,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针对以上的情况,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而对于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往往处于僵局状态。新《公司法》对此困局作出规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门槛容易进监管不能松
“公司成立的门槛降低必然会涌现出大批的公司,在鼓励有志者创业的同时,对于公司的监管力度不能随之下降。”南京大学商学院的成教授提醒说,在公司门槛注册资金要求降低的同时,市场上可能出现公司注册火爆的局面,但同时应该预防风险。
成教授以国外的公司举例说,在一般情况下,美国对于成立公司的要求很低,几乎人人都可以开公司,但是只要你一成立公司,税务部门就会天天来查你,看你有没有营业,有没有交税,如果你长期不营业,还会对你发出警告。随着修改后的《公司法》实施,今后的公司必将越来越多,令人担心的是,如果监管继续不到位,肯定会引发更多的问题。因此,成教授强调,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后,相关部门应该时刻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对公司有没有营业、有没有纳税等经营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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