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露“亲情诈骗”三特点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20 14:10: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limore)

  •   常年工作在刑侦一线的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孙春对近一段时间处于上升趋势的“亲情诈骗”有着清楚的认识,他告诉记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以高科技、高智能为趋势的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增多,“亲情诈骗”体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犯罪分子打破了要与受害人“面对面”结识后诈骗的传统方式,利用社会公众信息资源和不断发展的网络、通信和金融等技术,在不与被害人见面的情况下“背对背”实施诈骗,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二是此类犯罪绝大多数为跨区域作案,犯罪行为地、受害人所在地、作案手机归属地、银行开户地一般在不同地区;三是诈骗分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从破获的案件情况看,多数是外地区域性帮伙所为。犯罪分子为掩盖真实身份、逃避打击,一般购置不需要登记身份的手机卡或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手机卡和开设银行账户,专用于犯罪,追查和抓捕的难度较大。

      “亲情诈骗与一般性诈骗相比,成功率更大,对社会和当事人的伤害也更大”,孙春对记者说:“在亲情诈骗中,被害人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因贪受骗,往往是主观无过错,反而是因为重视亲情和友情,遭到犯罪分子的胁迫和欺骗。”经甄别的情况下急于向对方银行账号汇款,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对于这一段时间炒得颇为热闹的手机实名制,孙春对其持欢迎态度:“信产部拟推的手机实名制对于侦破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的确有帮助,当然,也不能指望实名制能根除所有诈骗犯罪行为。打击诈骗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这项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关键还在于广大人民群众能否真正动员起来。”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 朱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