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探公司行骗招数曝光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20 19:49: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wenzhou)
  • 【案例导读】
        街头“星探”骗人早已不是新闻,为何还有那么多人上当?正如读者所关心的,一名原来供职于某广告公司的“星探”向记者爆内幕,透露了“星探”为了提成,借助“杂志”大肆骗人的内情……

    【案例正文】

        从新闻出版部门获悉,一些做着“明星梦”的人所极为信赖的刊物,其实是非法出版物。


    “模特”资料被共享

    骗钱电话不断来

    刘某原来是某广告公司的“星探”,据他向记者讲述,所谓“发掘明星”的广告公司几年前就有了,但那时大多是骗点“拍摄费”而已,每次拍照的价格在300元-600元不等。在今年7月至10月间,广州又出现了行骗手法更恶劣的广告公司——它们大多是皮包公司,打着“招聘模特”的旗号,骗一笔“签约费”后立刻消失。与此同时,也有一种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用相似的手段骗那些做着“明星梦”的人——这些公司手头确实有广告业务,但这些广告业务实际上只需要个别条件十分优秀的模特。然而,广告公司却与大量的所谓“模特”签约,大部分签约者交了各种费用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其实他们的钱已经“打了水漂”。

    刘某告诉记者,早期有些广告公司为了鼓励“星探”“广纳人才”,甚至会在“星探”累积了一定量的有效电话(能打通,确认人名)后就向他们支付一笔钱。有了这样的利益刺激,“星探”们便想尽办法去寻找“猎物”,因为他们骗到的人越多,所得到的提成也就越多。在“生意”最旺的时候,“星探”的提成在18%-30%之间,有的“星探”月收入高达7万元。

    发展到后来,这些广告公司之间也形成了一个网络,它们将各自旗下“签约模特”的资料共享,只要你曾在其中一家广告公司拍过照或者签过约,“签约模特”的联系电话等很快就会流传到其他广告公司,“模特”们就会不断地接到各家公司打来的电话。据了解,那些经常上当受骗或者比较有钱的“模特”就会在圈内格外引人注目,每家广告公司都想在这个“冤大头”身上捞一把。如果“模特”们前往工商、公安等部门投诉,被投诉的公司就会以“尚在合约期内,广告业务正在接洽中”为由加以应付,投诉者以及有关部门都无可奈何。

    利用刊物博信任

    还可借此高收费

    刘某表示,在“星探公司”骗人的过程中,非法刊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多数所谓的“星探”都会利用人们对媒体的信任,拿着某些“杂志”胡吹一番,说他带出来的艺员上了某某杂志,然后就出名了,接了多少多少广告,赚了好几十万,云云。

    有一位受骗的小姐向记者证实了刘某的说法,她这样告诉记者:“起初我还有疑虑,但当我看到他们拿出《中国演员报》介绍其‘包装’成功的模特后,我就一点顾虑也没有了,能在这么‘著名’的杂志上宣传自己的模特,他们公司的实力可见一斑。”

    最后,刘某还透露了一般“星探公司”对那些急于成名者惯用的“杀手锏”——“公司帮你上杂志封面,以提高你的知名度,今后就能接到更多更好的广告”!这一手段既能进一步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又能提高其收费。

    自认上当的邓小姐就认为,曾经登出她照片的《中国演员报》是祸首。“我太相信媒体了,认为能上杂志就不会有假,现在回过头再想想,他们利用的正是人们对媒体的信任。”

    据透露,其实这一类“星探公司”大多集中在两个摄影棚拍摄,“模特”的照片也大都刊登在同几家杂志,如:《中国演员报》、《快乐生活》等。

    《中国演员报》何方神圣?

    在记者追踪采访一些“星探公司”行骗劣迹的过程中,部分受骗者以及自爆“星探”内幕的刘某都一再提到《中国演员报》。那么,这份在模特心目中有着重要地位的《中国演员报》究竟是何方神圣?

    11月19日,记者来到《中国演员报》新迁入的地址——珠江新城华丽路新××大厦国际公寓北塔12楼某单元暗访。简陋的办公室看上去更像一个家庭居所。几台电脑旁坐着两三个工作人员。

    接待我们的是“中演报业的副总经理刘先生”。在将近一个多小时的暗访中,“刘副总经理”颇为自豪地说:“《中国演员报》每期销量就有18万份,‘圈内’无人不知!”经我们追问,“刘副总经理”又几度改口,先是说“在香港、深圳、东莞、广州、北京、上海等地同时销售,总共加起来是18万份”,后来又补充一句,“这18万份还包括订户”。他还称,该公司旗下有《中国演员报》、《快乐生活》和环球娱乐网。

    为了让我们更加信任《中国演员报》,“刘副总经理”表示,该公司的模特可推荐到广州电视台影视频道和本港台的一个栏目,在我们一再追问具体栏目和播放时间时,他却以“地产栏目”、“大概七八点钟”搪塞过去。

    “刘副总经理”告诉我们,《中国演员报》在广州大一点的报刊亭里都“有得卖”。然而,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多家报刊杂志销售点,发现售卖《中国演员报》的报摊并不多,而且多集中在五羊新城和小北路一带。在五羊新城的一家报摊,《中国演员报》还被巧妙地“藏”在其他杂志的下面。

    《中国演员报》属非法出版物

    有关《中国演员报》的“身份”问题,记者拿着这份刊物的其中三期请新闻出版部门进行了鉴定。

    2004年11月2日,广州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作出关于《中国演员报》的鉴定,鉴定称:“该报为境外报刊,无国内统一刊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的进口业务;未经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纸、期刊进口业务’,认定《中国演员报》为非法出版物,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出版、发行。”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按我国现行报刊管理规定,内地任何一份报刊都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在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这一规定与境外不同,境外很多地方,只需要登记,不需要审批就能取得刊号。取得一个国际刊号相对容易,但读者不了解情况,一般会想“还是国际刊物,肯定名气很大”,到头来就更容易上当。

    据了解,目前在内地市场上销售的很多非法杂志就打上“国际刊号”,以此来蒙骗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