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卡里有欺诈!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20 20:53: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中国易经)
  • 3月19日《中国青年报》载:从3月18日起,中国农业银行将对金穗储蓄卡(医保卡除外)全面收取10元的年费。对开卡和挂失,将不再实行免费服务,而是分别收取5元的工本费和10元的手续费。“对于在3月18日到6月30日期间销卡的持卡人,同样要收取1年的年费,并以现金方式扣除。”

    如果按照银行现在的做法,对销卡的持卡人,则是一种强制收费。甚至,是涉嫌欺诈。

    银行卡的服务是不是需要收费,这是银行与客户之间地位平等,进行协商的合同关系。如果你的服务需要收费,那么,事先就应该履行告知义务。作为用户,是不是愿意付款接受你的服务,理所当然的拥有选择权。是双向选择,客户不满意,可以不接受服务。现在的银行多了,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经营特色,而不必要违反《反不当竞争法》,去搞什么价格联盟。

    中国银联一位执行副总裁说:目前,中国有银行卡4亿多张,信用卡只占300多万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余都是不收年费的借记卡,而且多数为睡眠卡。请问:为什么4亿多张多数为睡眠卡?我想,无非是因为不需要和用不上。既然不需要或者用不上,怎么会多达几亿张?可以说是银行为了自己的某些策略“求爷爷告奶奶”塞给用户的。大部分“卡”对于用户只是“没用的东西”而已。当初赌咒发誓的承诺不要任何费用,现在变脸,销卡也要收费,是不是觉得“猪养肥该动刀”了吧?按每张10元,4亿张就是40亿,为了这几十个亿,就忘了什么是信誉,还信口雌黄市场经济呢。甚至连销卡都要一网打尽,说银行这样做违法缺德,是强制收费,是欺诈并不过分吧!

    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对银行卡收取年费和实行服务收费,很可能将是几家大银行的统一行动。依据是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好像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的“规章”,就能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抗衡似的。知道吗?现在的《宪法》保护合法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强制收费和欺诈都是对人民的违法犯罪!

    当然,我并不反对银行服务收费。但是,前提是平等,能让用户感到价有所值。银行不能损害用户的利益,不能将用户玩弄于股掌之上。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用户玩“翻脸”可不是游戏。

    不管你说的是地涌金莲,还是天花乱坠,银行最重要的还是诚信,信誉。而不是什么“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