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中观点:私奔事件对鼎晖整体影响有限 需妥善处理LP关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1-5-20 10:17:00
文章录入:网友(zhulh624623) -
5月16日深夜,鼎晖创投合伙人王功权通过微博宣布“放弃一切私奔”,疑似离职;5月17日,鼎晖发送内部邮件向LP确认该消息;5月18日,王功权再度通过微博表示“有太多不能再履行的会议约定或各种责任承诺,不便一一道歉,只好以微博方式一并告知”。此事件迅速引起国内外VC/PE行业关注。 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认为,王功权先生所在的鼎晖创投为鼎晖投资旗下从事风险投资的基金管理部门,由于,此次非正常离职对鼎晖带来的影响较为有限;但鉴于王功权在VC/PE行业内的广泛知名度及其在鼎晖多只创投基金中的合伙人身份,预计鼎晖未来将花费较多精力进行LP关系处理。
炒作募资之说不足信 对鼎晖投资影响有限
根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鼎晖投资成立于2002年,目前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地产投资和证券投资四大业务部门,共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8只,总计规模超过53亿美元;风险投资基金2只,总计规模超过7亿美元(见表1)。目前,由鼎晖私募股权投资团队管理的2只人民币基金已获得社保基金总计50亿元的承诺出资,在社保基金投资的国内7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中,仅有鼎晖投资和弘毅投资是连续两次获得社保出资。
王功权先生于2005年加入鼎晖投资并创建鼎晖创投,主要从事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属于鼎晖投资的单一独立的业务部门。通过对鼎晖投资管理的基金数量和规模进行分析可发现,其此次非正常离职的影响将局限于鼎晖创投,对鼎晖投资带来的整体影响有限。而对于鼎晖创投,鉴于王功权先生的创始人及核心管理人身份,其非正常离职则将影响到相关风险投资基金的后续募资、项目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等关键环节。
表1鼎晖投资管理基金现况
此次事件发生后,部分媒体提出了王功权先生将离职并合伙成立新基金、借机进行宣传的猜测。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认为:鼎晖投资自2002年成立以来,核心投资团队长期保持稳定,故因团队合作、利益分配、个人发展等问题导致王功权先生非正常离职并独立募资的可能性极小;此外,鉴于鼎晖投资及王功权先生在国内VC/PE行业长久以来的重要地位、出色业绩及较高的LP关注度,即便其进行募资活动,也完全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合伙人义务或难兑现 鼎晖需妥善处理LP关系
在事件发生24小时之内,鼎晖即向LP发出邮件,对传言进行证实与解释,体现出对LP知情权的尊重和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素质。但如果王功权先生果如所言“放弃一切”、“不能再履行各种责任承诺”,其作为基金合伙人的义务将难以向鼎晖创投基金的LP兑现,不但其本人将面临一定的法律诉讼风险,鼎晖也将需要妥善处理后续的LP关系问题。
在VC/PE基金的日常投资决策流程中,由投资机构合伙人组成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居于决定性地位(部分机构还会在引入LP代表),与基金相关的战略规划、项目决策、资本运作、团队调整等重大事项,均需经过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研究讨论,并在得到多半数或全数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机构的重要合伙人,往往在表决中拥有一票否决权。
目前,王功权先生担任鼎晖创投一、二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董事,对于基金事务拥有较高决策权。其专业素质与能力,既对鼎晖创投取得过往业绩发挥出决定性作用,也成为境内外LP决定向鼎晖创投基金出资的重要参考因素。非正常离职事件发生后,鼎晖创投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并继续召开,基金后续募资、项目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等关键环节无疑都将短暂陷入停滞,身为基金出资人的LP权益也将受到较大影响。
针对基金重要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目前国内外的有限合伙制VC/PE基金,一般会在合伙协议中对基金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作出如下规定:
· 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除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以外,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且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前,不得要求退伙
· 合伙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带来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当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意外身故或离开基金,LP 有权自动中止向基金进行资金承诺和后续投资,恢复与否,需要由LP 集体投票决定
· 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经其他合伙人多半数或半数表决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与此同时,针对基金重要成员发生变动的情况,合伙协议对LP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也作出了如下规定:
· 有权对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 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
· 有限合伙人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ChinaVenture投中集团于2011年4月发布的《2011年中国LP调查研究报告》显示,100%的受访LP均将“GP团队素质”作为基金投资决策时的首选内部因素;而通过上述法律条款的分析也表明,LP通过基金获得的回报,很大程度取决于几位基金合伙人,因此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稳定和勤勉提出了极高要求,并对可能出现的变动风险设置了多处保障。
虽然王功权先生表态“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致身败名裂我无所谓”,但由于其作为重要合伙人,在鼎晖创投一、二期基金募集之初已向LP作出相关承诺并受到法律监督,此次非正常离职或许将为其带来难以预知的法律诉讼风险,由此产生的争议也需要鼎晖与LP进行一对一地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值得团队变动日益频繁的国内外资/本土投资机构参考借鉴。
此次私奔事件相关公开信息
5月16日,王功权微博:“各位亲友,各位同事,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感谢大家多年的关怀和帮助,祝大家幸福!没法面对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没法和大家解释,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别。叩请宽恕!功权鞠躬。”
5月17日,鼎晖致LP邮件节选:“Dear CDH Limited Partners: As you may have read on Wang Gong Quan's blog, Gong Quan will take some time off to handle private matters. We all wish Gong Quan well in his personal affairs and hope that he will return to work soon. CDH Private Equity and CDH Venture operations are normal. All partners and staff at CDH are working hard as usual to make sure our commitments to all of our Limited Partners are delivered without disruption”(尊敬的鼎晖有限合伙人:您或许已通过功权的微博获悉,他最近要花一段时间处理私事,我们真心希望他能尽早处理好这些事务之后,集中精力投入工作。鼎晖创投和鼎晖的全面工作目前都正常运行,鼎晖的合伙人及员工均在勤奋工作,以保证我们对有限投资人的承诺能够正常有序开展、没有影响。”)
5月18日,王功权微博:“很多亲友担心我是因长期发表敏感言论和参与许志永等发起的争取教育平等权等活动而被政府失踪,奔走打探,甚至要报案、请律师、呼吁抗议等,再加上有太多不能再履行的会议约定或各种责任承诺,不便开机一一道歉,只好以微博方式一并告知私奔真相,以解众惑。至于被大家谩骂谴责致身败名裂,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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