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究竟有多少具备稳定发展潜力的公司在资本的驱使下提前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周期?目前并没有准确的数据。IPO模式除了给予创始人和风险投资家更大的价值回报之外,是否真的能够给高科技企业带来急需的发展资金?未来恐怕值得观察。
Facebook创始人兼CEO扎克伯格。
当Facebook启动IPO程序之时,相当多数的舆论都在欢呼———高科技公司的春天来了!
但是如果你了解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的真实想法,你或许并不会认为IPO是这些行业巨头所必须经历的步骤。实际上,从资本运作的角度来看,真正想上市的可能更多只是投资高科技行业的风险投资家和天使投资人。如果不上市,他们就无法实现投资收益。
究竟有多少具备稳定发展潜力的公司在资本的驱使下提前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周期?目前并没有准确的数据。IPO模式除了给予创始人和风险投资家更大的价值回报之外,是否真的能够给高科技企业带来急需的发展资金?未来恐怕值得观察。
IPO模式破产
到今年Facebook上市的时候,总的融资额最少也会达到50亿美元,这将成为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中规模最大的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正式上市交易的那一天,Facebook的市值会比通用汽车、纽约时报和斯普林特三家公司总市值还高。上市后的第二天,扎克伯格标志性的笑脸将会出现在全世界报纸的头版。
但是如果这个笑容是非常勉强的,大家也不要意外。老实说,扎克伯格将Facebook推向上市并不是自己的本意,他是被迫的。因为SEC(美国证监会)规定,一旦一家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500人,那么公司需要在OTC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中进行股权登记,以方便股东进行股权交易和流通。这种交易显然不在公司的可预见范围内,任何一家有成长性的公司都不会乐意这么做的。
因此,扎克伯格此刻就像是一个无助的新郎,他即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位富有远见的年轻人一手打造了这家公司,并在22岁的时候拒绝带着一份10亿美元的合同提前退休,此刻也将与来自全球各个角落的投资人一起共同运作Facebook。
扎克伯格显然并不喜欢这个前景,他曾经花极大努力来确保对Facebook的绝对控制。公司上市后,扎克伯格仍然持有56.9%的股权,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掌控能力,也能够任命自己的继任者。从技术上来说,Facebook虽然上市了,但扎克伯格仍然能够像以前一样掌握公司。
上市对自身控制力带来了影响,如果连全球目前最成功的青年技术企业家都在竭尽全力抵制这种影响,使之最小化的时候,那么很显然:IPO的模式已经破产。
上市对公司的投资者和员工来说是好事,但是对公司本身而言通常并不好。上市公司会给CEO带来巨大的盈利压力,他们会更加关注股价短期波动,而非公司的长期成长。同时,IPO也将公司从创始者手中夺走,分给了千千万万互不相识的股东。
对于那些成功的巨型公司而言,比如Apple、Facebook和Google等,公开上市有好处。上市公司可以享受品牌、税收方面的优惠,同时也有更好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但是对多数小型企业来说,上市的结果通常意味着不可持续成长的开始。
而其实这一切完全没有必要。科技型企业如果需要融资,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解决。但是我们首先要破除的,就是这个行业中盲目的上市崇拜。
融资悖论
从1933-1998年,大约65年的时间里IPO成了美国资本主义运行的原动力。企业家将股权出售给投资者,并将募集而来的资金用于公司发展或进一步的投资。比如说,在上市之后苹果和微软都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来发展Macintosh和Windows。股票市场已经成为有史以来最有效率的资本流动场所。
这是个非常有用的功能,但是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IPO的意义却并不大。由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高科技企业的上市已经成为一个悖论———由于上市难度增加,投资者通常会回避没有盈利记录的公司;但是等到公司证明自己实力开始上市的时候,一般而言也不再缺乏资金了。比如Google,2004年正式上市之前已经连续盈利3年,才最终在市场融得12亿美元资金。Google当年并没有使用上市募集而来的资金,而是将其存入银行一直放到现在。到目前为止,Google的账上已经有超过440亿美元的现金。
当然,高科技企业并不需要等到上市才能筹集资本。一大批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都在吵着给他们提供资金,涌入这一行业的资本越来越多。同时,许多企业家也并不总是需要更多的资本。云计算技术已经让初创一家网络公司的成本大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这些企业的创始人没有动力公开上市的一个原因。1985年,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的公司一般花4年左右时间就可以上市;但是到了2009年,绝大多数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的公司要花上10年时间才能公开上市。
如果IPO的主要目标并不是为这些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募集资本,那IPO还有什么用?现在来看最大的作用,就是给创始人、员工和早期投资人发奖金,以奖励他们早期的冒险精神。但也不是这样一无是处,上市目标还是公司在草创期能够吸引到优秀人才的一个法宝,因为他们通常只有前景,而不能给员工很高的工资收入。这也是吸引早期投资者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上市这些投资人才能获得回报。
粗看起来,这样的制度安排似乎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仔细深究,就会发现这种制度下投资人对于投资回报的追求,会与他们所投资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产生利益冲突。
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尽管他们宣扬要改变世界,但其商业模式却非常简单: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投资者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公司,用相对较小的代价入股,并在以后退出获得投资回报。但一家风险投资入股目标公司之后,他们通常五年以后就要卖掉股份退出。完成这个循环之后,他们才不会管这家公司是继续存活一年还是一百年。
这种模式专注于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而不是公司的商业模式。对于像Apple和Facebook这样高速成长的大公司而言,或许投资者和公司的目标并不冲突;但是对于大多数成长空间并没有那么大的初创公司来说,过分的拔苗助长甚至扼杀了他们成为一家不错的中型公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