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昨日在央行网站撰文指出,金融业综合统计是未来我国金融统计改革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夯实金融宏观调控和审慎监管的基础,因此央行要加快构建综合统计协调工作机
金融业综合统计是指以金融机构数据元为采集依据、以统计信息标准化为手段,对金融部门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风险情况的统计。从机构范围看,金融业综合统计是覆盖整个金融部门的统计,既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包括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还包括金融控股公司、融资性金融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甚至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社保中心等对金融部门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主体。从统计内容上看,既包括资产负债业务,也包括表外业务;既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传统业务,也包括衍生产品和结构型产品业务。
潘功胜认为,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需要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梳理、修订和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研究制定金融业标准化和综合统计监测框架。
他在文中指出,需要加快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的落地工作,把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各项细节融入各金融主体的业务流程。金融统计标准化能够从信息采集源头统一和规范统计概念、分类和计值,提高数据同质性,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从根本上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桥梁,增强宏观部门识别和追踪系统风险的能力。
文章建议,应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法规制度建设,尽快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使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机构上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各行业交叉环节;在业务上覆盖金融机构的表内、表外业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证金融统计标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减轻微观金融机构的报数成本和负担,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