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有多少地方融资平台,不同渠道有不同的猜测。虽然没有可证实的数据,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国有10万个发债主体。
楼继伟是3月27日在博鳌论坛2015年会上给出这一
按照法律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不得发债。楼继伟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的地方发债的额度只有1万多亿。“但是,各种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使企业债的面目出现,实际上地方政府负有债务偿还的责任,这些类型的债务体量比较多。” 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6月份审计的情况来看,按当时估计的政府可能需要代偿的比例估算,整个地方政府最重要偿还的债务责任是12万亿到13万亿之间。
楼继伟表示,有的市是财政发债,有的市是交通厅发债,可能有几个厅级部门都在发债,还有的地方在此之外再搞一些融资平台发债。“加在一起是10万个左右。”
“新《预算法》只给省级发债的权利。所以,我们真正的发债主体就是30多个省和一些大的几个市可以发债。这些主体有责任根据新《预算法》整顿各级政府所属的平台。而且,只能有一个发债主体,就是财政来发债,不能所有的部门都发债。”楼继伟称,市政债应该由城市来发,目前只能是采取过渡措施,不然风险控制不住,以后再逐步走向真正的市政债。
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据审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18578亿元。楼继伟称,此次批准1万亿地方债置换的考虑之一,是想通过地方自主发债置换出地方政府通过影子银行获得的高成本的融资。他表示,目前影子银行融资基本都是高利率,同时,风险与收益不一定匹配。
目前,财政部正要求地方政府对申报债务规模进行自查。对于外界质疑是否是因为财政部分析地方政府此前多报了债务而要求地方政府进行自查,楼继伟表示,如果一个地方的债务率很高了,给它替换老债的额度就会多,同时给它分配的新的债务的规模就低。所以地方政府要了解清楚发债额度分配,考虑自己怎么上报债务规模。
(责任编辑:DF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