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个人投资人30万元以上的银行大额存单将可以摆脱目前的存款基准利率和上浮区间的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通过二级市场转让,这将给目前银行的理财产品带来很大冲击。
利率或高于定期存款
所谓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一款金额较大的存款产品,个人和机构都可以去购买,利率一般要高于普通定期存款利率。大额存单到期之前可以转让,储户需要折让出一部分利息给受让人。
例如,银行发行一款针对个人的一年期30万元大额存单,普通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25%,该大额存单的利率为4%,如果储户持有9个月的时候急需资金需要提前支取,那么可以将存单转让,但是利率就只有3.7%,即使这样仍要高于普通定存利率。
央行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方式为电子化方式。
纳入存款保险保障范围
央行新闻发言人指出,从国际经验看,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大额存单都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推进存单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企业、个人等不同投资主体的交易需求,《办法》规定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对于大额存单的发行额度,央行采取备案制,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央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
我国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但是存款利率依然存在限制,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如果大额存单开放且取消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利率市场化将成为现实。届时,决定市场利率的不是央行,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供需变化决定的。
理财产品或受冲击
与一般存单相比,大额存单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以及较高的利率,这使得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业界甚至普通百姓都普遍期待的金融产品。有分析师预测,一年期大额存单的利率约为4.1%至4.2%。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介绍,大额存单集合了百姓的“散钱”、“小钱”,集合后存款总金额高,百姓享受的利息收入也会提升;大额存单名曰存款,实际上已经变身为门槛低、收益高的一种理财产品;因此,今后银行很可能就没必要再去发行理财产品拉存款了。
考虑到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为50万元,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预测,针对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大额存单面额将介于30万至50万之间。央行也表示,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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