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支出法GDP核算方案,根据2013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有关专业、部门统计数据、补充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对2013年支出法GDP数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13年支出法GDP总量为5897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3064亿元。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增加8843亿元,资本形成总额减少6180亿元,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加401亿元。
国家统计局还对居民消费支出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较大改进,将原来居民消费支出核算主要使用住户调查资料,调整为以住户调查资料为基础,综合利用有关行政记录、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资料进行调整的方法进行计算,共增加居民消费支出7575亿元。
政府消费支出核算进行了两个方面的修订:一是核算口径的修订。根据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SNA)的规定,由政府负担、用于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由原来的居民消费支出调整为政府消费支出。二是资料来源的修订。初步核算数据利用财政部财政支出月度统计资料计算,此次修订数据则利用财政部财政支出年度决算资料进行计算。经修订,政府消费支出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268亿元。
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修订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核算范围。根据联合国SNA将军事武器系统投资纳入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规定,利用财政统计资料增加了这部分内容。二是利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资料,重新核算了计算机软件产品、矿藏勘探费和土地改良支出等数据。三是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等相关资料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其他部分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比初步核算数减少6048亿元。
存货变动初步核算主要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和国有企业存货统计资料计算。本次修订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有关资料和国资委年度财务决算资料,对存货变动进行了重新核算,核算结果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132亿元。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初步核算数按海关统计数据推算,本次修订利用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核算,货物服务净出口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01亿元。
经修订,2013年最终消费率为51.0%,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居民消费率为37.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1.1个百分点;资本形成率为46.5%,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3个百分点,其中,固定资本形成率为44.6%,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3个百分点;净出口率为2.5%,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1个百分点。
统计局介绍,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由于资料来源和统计指标口径的调整,在2013年支出法GDP数据修订的基础上,需对1978—2012年支出法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为此,根据历年各种相关基础资料和统计指标口径调整情况,利用“趋势离差法”,对每一年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数据进行评估调整,修订出1978—2012年支出法GDP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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