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央行昨日发布通知,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质押
通知显示,在国债基础上,增加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参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取得国库定期存款,以记账式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现券作为质押。地方政府债券不受发行主体的限制,可以跨地域质押。
通知还显示,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按债券面值计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分别按存款金额的105%、115%质押。
对于风险控制,财政部门会同央行加强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风险管理。财政部会同央行总行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比例等质押制度,确保存款资金安全。
商业银行以地方政府债券参与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的招投标、质押和资金划拨等操作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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